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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张桂儿婚约彩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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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孙兵副庭长正在调解张桂儿诉陈兵婚约彩礼纠纷案。

“被告,原告给八千块钱的彩礼,是否属实?”

孙庭长态度和蔼的问。

当然这些问话和回答都由坐在旁边的书记员小苗做了如实的记录。

“属实,但这都不是我偷来抢来的,是他们自愿给我的。

现在叫我返还,没有任何道理。

而且这八千块钱在我上学期间早就花光了。”

陈兵死乞白赖的说。

“谁自愿给你的?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

你这个没良心的白眼狼。”

桂儿的母亲,也就是阿蛮的表婶,在旁边激动的要冲上来,被阿蛮扯住了衣袖。

“我看原告各方面条件也还不错嘛,据说还会做生意。

家里又种了几十亩地。

收入也不比你这个教师差呀。

再说了,感情也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

本庭希望被告认真考虑一下,同原告和好,共同结婚过日子。

被告,你看怎么样啊?”

孙庭长循循善诱道。

“他是个老百姓,我是个人民教师。

我们之间没有共同语言。

无法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被告的声音显得有些有气无力。

“人民教师固然是一个无上光荣的职业,但是你要好好的考虑一下当初。

当初人家要不是帮你交了学费,你这个大学还能上吗?我作为一个庭长,不是在这个地方批评你。

人千万要有感恩之心。

再说了,老百姓怎么啦?我的爱人也是个普通的农民嘛。”

孙兵仍然是不厌其烦的教育道。

“人家一个大庭长,爱人都是老百姓,你一个教师又怎么啦?我家桂儿哪个地方不如你?”

桂儿的父亲在旁边愤愤地说道。

“人家孙庭长只是那么一说,你们就当真了。”

陈兵仍然要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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