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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林志再审之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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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法院应该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二审判决。

宣告林志无罪!”

阿蛮说。

“各方还是否有新的观点和证据?”

审判长用目光扫视了一遍各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

在各方均回答没有后,审判长宣布道:“鉴于本案双方争议较大,案情复杂,今天无法当庭宣判,待休庭后经合议庭合议,择日宣判,休庭!”

审判长敲响了法槌。

艾县看守所律师会见室。

“李律师,你终于来了。

我爸给我请的那个一审的律师,在会见我的时候根本就什么都不问。

在法庭上就是随便说几句,没有起到任何辩护的作用。”

张江南仿佛溺水的人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你请任何一个律师都只能尽最大努力,他没有办法承诺你的任何结果啊。

他只要尽力了,你也就不要再埋怨人家了。”

阿蛮解释说。

因为在同行业之间加深对其他律师的仇视,对于自己来说未必是好事。

“但是我总感觉到我是冤枉的,他没有把我这个冤枉的情况说出来。

才导致我被判了有期徒刑五年!”

张江南说道。

“那你就把你的情况先给我说一说。

因为如果你不把你的情况跟我说清楚,我就更没有办法在法庭上帮你说清楚了。”

阿蛮说。

张江南非常信服地点了点头。

下面就是根据张江南的陈述整理出来的笔录材料。

张江南和刘翠兰离婚之后,张春就对张江南说:“儿啊,你看现在人家张三,张小五等人都到南方打工了。

我们家中一共就十多亩地,我和你妈忙的过来。

你不如也到南方去打工,混点钱,好讨房老婆。

现在的男人没钱,谁跟你啊!”

张江南一听父亲说这话,也觉得有道理。

就和当地很多村民一起来到了江阳省艾宁市艾县的一家机械厂打工。

有一天晚上下班后,他和同村同厂的张三和张三的堂妹张苏红(张老二的小女儿)一起到附近的一家小饭店吃饭。

兄弟俩为了解解乏,喝了一斤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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