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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考资料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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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郁芬,系冯玉祥部第2师师长。

1925年9月30日,偕参谋长蒋鸿遇以冯部入甘先头部队抵宁夏,10月初,刘、蒋化装成士兵潜入兰州。

10月25日,冯玉祥任命刘郁芬为甘肃总指挥、代理甘肃督办职务。

11月13日,诱杀甘肃军阀师长李长清及旅长包玉祥,收缴其部,并控制全省军队指挥权。

1927年6月25日,国民党中央政治局开封政治分会决议,成立甘肃省**,改省长公署为甘肃省**,改省长为主席。

任命刘郁芬为主席,省府设委员9人。

甘肃政权史上,始实行民主委员制。

任职其间,征兵拉伕,充当炮灰、横征暴敛,吸民脂膏,破坏民族团结,逼起回民马仲英(尕司令)聚众反抗,导致回汉武力仇杀,致甘肃人民蒙受巨大惨痛的生命财产损失。

1929年8月19日,因蒋、闫、冯中原大战起,冯玉祥调刘郁芬为护党救国军西北五路总指挥兼陕西省**主席后离职。

刘郁芬统治甘肃其间,敲榨勒索,惨酷无限,逼迫人民于水深火热,求生无门绝境。

因此,民谣云:“留一分”

,其谐音为“刘郁芬”

意为财产刮去九成,给老百姓留下一成,十个人被害死,只能留下一个。

惨景面貌,概可知之。

10、孙连仲,河北雄县人。

甘肃省**主席。

任卸职年月日,1927年8月19日至1930年4月1日。

孙连仲,系冯玉祥部第七方面军总指挥。

原任青海省**主席。

刘郁芬调任后,冯玉祥于1929年8月19日,调孙连仲代理甘肃省**主席。

10月7日,任命为甘肃省**主席。

1930年4月1日,孙连仲奉调率部开赴河南,参加蒋、冯、闫中原战争,携带搜刮甘肃人民血汗银洋70余万元、大烟土5万余两而去。

11、马鸿宾,回族,甘肃临夏县人,甘肃省**主席。

任卸职年月日,1930年4月1日至1931年8月25日。

马鸿宾,国民党军陆军上将,原任宁夏省**主席。

孙连仲调职后,冯玉祥派马鸿宾代理甘肃省**主席。

未到任前,由财政厅厅长王祯(河北保定人)代行主席职务。

同年11月1日,冯、闫反蒋战争失败后,王祯向“兰州各界代表大会”

辞去代主席职务,专任财政厅长。

省**会议决定,省务由杨思、张维、裴建凖、喇世俊、赵元贞、王廷翰、王祯、李朝杰八委员共同负责。

时称“八大委员执政”

至1931年1月15日,国民党**任命潼关行营主任顾祝同为甘肃省**主席,未到职。

改任马鸿宾代理甘肃省**主席。

同年8月5日,国民党**蒋介石任命马鸿宾为甘肃省**主席。

8月25日,因故被迫去职。

12、马文车,江浙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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