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萦救父
“历史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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缇萦救父
公元前167年,山东临淄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
她的父亲淳于意,喜好医学,后来做了太仓令,但厌倦了官场上的“礼尚往来”
,就辞官回家,当起医生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
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
大商人仗势向官府状告淳于意治死了人。
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
(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没有儿子。
他离开家被押解到长安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缇萦虽然年龄最小,却最有勇气。
她又悲伤,又气愤:“为什么女儿没有用呢?”
于是,她不顾家人反对,和父亲一起去了长安,并给汉文帝上了一道奏章,将事情的经过以及肉刑的弊端一一道来。
汉文帝接到奏章后,被缇萦的孝心感动,正式下令废除肉刑。
这样,缇萦就救了她的父亲。
缇萦上书救父的孝行,万古流芳,成为后世孝道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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