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二章 东瀛最强(第3页)
双方在一起,绝对是有的打。
“赤手空拳,一搏……生死吧!”
朝比奈兹提出了条件。
他表示,可以和蓝染明,空手较量。
但是,他要求,打生死。
好胆略,好豪情。
果然是豪情高万丈。
比武大会,只有生死决,才会需要生死薄。
正常的比武,是不用生死薄的。
不签生死薄,就是说,打胜负,不是打生死。
打胜负,输了,感觉自己不行了,只要喊出我认输,或是离开比武台,就可以。
又或者,是不反抗,双手摊开,高高上举。
当然,这个动作,是十分具有污辱行的。
只要有一丁点的骨气,一个武者,哪怕是口中喊出我认输,也不会高举双手,做出投降状。
可是,只要签了文书,在生死薄上签下了名字,就是打生死。
在台上,输者,没有投降的资格,哪怕是投降了,喊出来了,高举双手,对方,仍是可以选择,将之斩杀。
这便是,打生死,不打输赢。
一般来说,没有生死大仇,没有必要的原因,不会在比武的这种行质下,说出要打生死。
可是,朝比奈兹,却喊了。
因为,他觉得,他稳赢。
一个必胜的,稳赢的,当然不会在意生死,或是胜负。
不过考虑到,自己的武功大进,却需要别人的认可,就需要一只用来儆猴的鸡。
在朝比奈兹的眼里,这个拳道神,就是鸡,是他要用来,儆猴的鸡。
今天,你是鸡!
杀气,豪情,肆无忌惮的张扬出来。
这也是武功大进的一个弊端。
蓝染明看出来了。
行情大变,看来,他是真的,武功大进了。
不过,也因此,他的心理不稳,也好,就让我把他打打,让世人知道,我蓝染明,不,是我空手道,才是天下武道的正统!
蓝染明哼了一声,拿出笔。
笔,是毛笔。
出于一种恶趣味,举办方选择的笔,是毛笔。
也就是说,只要是东方人,只要是大夏人,或是东瀛人,或多,或少,都是可以写上两笔的。
在东瀛,不好说,但大夏,至少啊,是大夏,小学生,都用过描红本,都练过一点字。
练的好不好,不去说,至少练过。
写的好不好,不说,至少,拿著毛笔,是会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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