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二章 东瀛最强(第5页)
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当初,李小龙就曾下海,在地下的黑市拳里,打过拳,赢了很多场,直到败给一个黑佬,这才退出的。
这种地下黑市拳的打搏,为李小龙的武功,起到了很重要的一个促进作用,让他在之后,武功突飞猛进。
李小龙如此,蓝染明,和朝比奈兹,又怎么可能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他们两个,都是有钱人,打得起,也玩得起,故此,杀气一放,是绝对够格震人的。
所谓杀气,是什么呢?就是一种感觉。
我,一定要杀了你。
或是我,要被这个人,杀死了。
是这么一种,两面的感觉。
“小辈,到底,只是小辈!”
蓝染明到底是成名太久,为名所累,所以,他要展示一下自己的大度。
但看他后移一步,其实是取了个稳字,一手在前,引申道:“让你先出拳。”
其实,是他看出朝比奈兹的厉害,想让他先出手,消耗他的气势,自己则是打防守反击。
朝比奈兹那是比猴还精的人物,当然看出了他的算盘!
哼,老匹夫,你果然认可了我的实力,不敢抢先攻我。
不过,你却是错了。
你若先一步,暴力攻我,我惧于你往日的名声,搞不好,还真是会露出一些破绽,为你所趁。
可是,你却这样,自取守势,那真是取死有道,我也容不得你了。
打死了你,我的武道,必然大进,特进,接下来,哼哼,就是你了……天下第一。
我会让你知道,我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
潜藏在羊皮下,一颗狼的心。
这就是朝比奈兹。
拥有御三千宝典,朝比奈兹又受武功突进的影响,心绪不稳,自信心狂暴,大有一种我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感觉,好似,面前的无论谁,都只是给他送经验的怪。
哪怕是实力比他还强的,他也感觉,自己有一搏之机。
这就是心态不稳。
武功太过突进,就会这样。
就好比,突然间,给一个普通人,啊,一个经常受到欺负的普通人一把枪,搞不好,他能搞出大屠杀类似的事,就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力量,一下子拥有了力量,也就是枪,就容易被这枪影响。
古代君子,要佩带宝剑,来证明自己的气节,就是原因之一。
无论是在何种的情况下,始终是要记住,自己身边是有剑的,哪怕是要死,也可以仗三尺青锋,与敌,血溅五步,有的一拼。
所以古之文人,腰杆子很硬,全然不似现在的文人,一个个和软骨头的鼻涕虫似的。
有剑没剑,是不一样的。
“哈!”
虽然心里鄙视了蓝染明,可是,朝比奈兹,仍是吞气,吐气,这是吐纳,换气,对自己的身体,进行大规模的气血大搬运,要把身体的潜力,力量,全都调用出来。
蓝染明,给我机会,是你最大的错误!
“喝!”
运劲十足,朝比奈兹上手,就是一个近步冲身,往蓝染明那里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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