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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章 慕新民也很有一手(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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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鸿一搞这个事。

慕新民立马就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刘伟鸿果然走出手不凡,尽管明摆着是要争权,从他县委〖书〗记手里将干部管辖的权力分一部分出来,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但慕新民却不好发作。

因为刘伟鸿是完全依照文件规定来的。

以前的组织部长不按文件规定办事,按照“潜规则”

,办事,充分尊重县委〖书〗记管帽子的权力,与此同时,从县委〖书〗记那里分一杯羹。

一般来说,县委〖书〗记也不会将所有的“好白菜”

,都一个人拱了,总得留那么一些出来,给其他县委领导拱一拱。

这也是平衡的需要。

你县委〖书〗记手攥得太紧,指缝里都不漏一点油水出来,叫其他县委领导如何心服?

至于“好白菜”

,如何分配,县委〖书〗记拱多少,给其他县委领导留多少,那就看各人的能耐以及与县委〖书〗记关系的亲疏远近了。

县委〖书〗记管不了同级干部,又要树立绝对的核心权威,除了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个人的手腕也是很重要的。

他手里握着的这些官帽子,就是“交易”

的最大筹码。

不管你是县长也好,县委副〖书〗记也好,要想坐稳位置,树立自己的威信,手里就必须有一定的好处。

在官场上,这个好处无疑就是乌纱帽了。

县领导手里能够握着几个乌纱帽,下面的干部就听你的。

不然,最多只能维持个表面的恭敬。

而想要掌控乌纱帽,

就必须向县委〖书〗记靠拢。

在利益的交换与平衡之中,县委〖书〗记一把手的威望便树立起来了。

但是这条规则,却不能适用于慕新民与刘伟鸿之间。

这两个人的矛盾,压根就不是可以调和的。

刘伟鸿既不会主动向慕新民靠拢去谋求分一杯羹,慕新民那杯子里的羹,就更加不愿意分出来哪怕那么一星半点。

然而刘伟鸿身为组织部长,如果没有这一杯羹,那又是绝对不行的。

所以刘伟鸿便采取了主动进攻的态势。

县委〖书〗记管帽子是没错,但干部考察,得由我们组织部去完成。

你县委〖书〗记如果想大权独揽,一点好处都不给组织部长,那么好,你要提拔的干部,组织部考察不通过!

一个两个,县委〖书〗记固然可以强制拍板通过,但也不能总是这么干。

慕新民算得是老于官场了,一见刘伟鸿摆出了咄咄逼人的模样,索xing先发制人,径直将干部考察的名单交到了刘伟鸿手里。

如此一来,组织部搞的那个“干部考察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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