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事故调查结论(第2页)
大家都沉默了。
连刘伟鸿都不曾对这个调查结果发表不同意见。
事故调查结论一致通过,以浩阳市委市政府的名义上报浩阳地委、浩阳行政公署。
一些对“政治”
特别敏感的人,马上就从这份调查结论之中看出了些名堂来一这是要对刘伟鸿“动手”
了!
浩阳地区是楚南省兴建的能源产业基地,所辖一市皿县境内,各种矿产企业多如牛毛,单是大大小小的煤矿,就有数百家之多。
每年都要发生不少的矿难事故,透水事故也不在少数。
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坍塌等事故不同,透水事故具有很大的随机xing和偶然xing,一般来说,都是按照意外事故来定xing的。
唯独这一次,却是按照人为责任事故来定xing。
其中的含义,不言自明。
有人要利用这次事故,打击一下可能的责任人。
按照管理序列,红旗煤矿直属浩阳市政府管辖,也是浩阳市新成立的能源管理公司里面规模最大,最受重视的国有煤矿,浩阳市属煤矿里面唯一的副县级架构的煤矿。
七二矿难定xing为人为责任事故,红旗煤矿的矿长杨建忠,分管矿产能源产业的副市长王树国,市长兼能源管理公司总经理刘伟鸿,都将为这次责任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实话说,以前从没有这么处理过。
实在因为这个先例一开,将是极其危险的。
数百家煤矿,加上其他矿业企业,谁能保证不出安全事故?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对于任何一次矿难事故的定xing,都必须特别谨慎。
说白了,这关系到了整个浩阳官员群体的“切身利益”
。
如果轻易的将事故定为人为责任事故,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形,就变得“有例可循”
。
这一回是刘伟鸿王树国等人倒霉,下一回又是谁?
所以一般情形下,都是尽可能地开脱。
不管与刘伟鸿王树国等人有没有交情,该放一马的要放一马,该装糊涂的要装糊涂。
当然,与此相关的当事人,也会竭尽全力地展开“活动”
,尽可能让调查结论变得对自己比较有利。
问题是,刘伟鸿没有活动。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与调查组的人进行任何接触,没有进行任何干预。
至于王树国和杨建忠是否“活动”
了,那就不得而知。
但就算他们活动,从这个结论来看,活动也没有什么效果。
因为无论王树国还是杨建忠,都不是人家的主要目标。
他们俱皆是“池鱼”
,刘伟鸿才是“城门”
。
与刘伟鸿比较起来,王树国和杨建忠还差了点份量,不管他们活不活动,都不在人家的“计划”
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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