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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二审(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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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诉人和上诉人经常为没有子女而发生争吵。

上诉方的父母并没有介入本案。”

“下面恢复法庭调查,被上诉人认为分居的原因不是因为夫妻矛盾,可否向本庭举证?”

江琪审判长一脸严肃的向被上诉人询问道。

“暂时没有证据。”

王大法有些灰头土脸的说。

“鉴于双方已经没有新的辩论意见,法庭辩论结束。

请双方做最后陈述。”

江琪向双方投去了询问的目光。

“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阿蛮道。

“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大法道。

审判长江琪在审判台上迅速征求了一下另外两位审判员的意见,然后清了清嗓子:“经合议庭合议,本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婚前经媒人介绍认识以后,经民政部门登记结成合法夫妻。

但因双方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

但作为夫妻双方均无过错。

权衡双方利益,根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离婚对双方的社会影响程度。

判决如下:

一,依法撤销滨江省临海县人民法院(1993)临民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

二,准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

三,上诉人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补偿被上诉人人民币2ooo元整。

一、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闭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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