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王二狗案一审之二
“请公诉人和辩护人对证人证言分别发表质证意见。”
严正军冷静如常的指挥着庭审。
“对证人证言没有异议。
证人依法对被告人犯罪活动实施侦查,没有违法之处。
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不影响案情的主流性质和情节。
辩护人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做法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申请的排非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驳回。”
薄采敢神情严肃地说。
“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从被告人的当庭陈述可以明显判断出证人没有如实陈述。
被告人的多处供述与客观实际不符,比如供述作案时的天气情况。
还存在着多处供走不符合常理的情况,比如存有上百万财产的房子房门却没有上锁。
这些都能说明证人证言没有如实反应侦讯的过程。
这些绝不是细致末节的东西。”
阿蛮说。
“公诉人可否向本庭提供整个侦讯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
严正军问道。
“因为法律对这一块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我们没有这方面的证据。
被告人的多次供述与其他证据相吻合。
足以证实被告人实施了盗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薄采敢回道。
“传另一证人林大中出庭作证。”
审判长严正军指令道。
……
“经合议庭合议,本院认为两名负责公安侦讯工作证人没有讲清楚一个合法的侦查过程。
这样的侦查活动会存在许多令人生疑的地方,其所取得的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正所谓毒树之果虽不一定为毒果,但不可食用。
辩护人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
本院决定对被告人王二狗的供述不予釆信。
公诉人指控王二狗犯盗窃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故判决如下:
宣告王二狗无罪。
闭庭!”
严正军沉声宣布判决结果后敲响了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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