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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国的弑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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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国的弑君案

除了要延续子嗣,古代的帝王们为了自身的享受还会娶很多老婆。

在当时的环境下,这也可以理解,毕竟人类的本性都是自私的,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不可能管住自己。

既然是为了享乐,看重的主要就是女方的姿色,管她是公主还是女奴,都无所谓。

所以有很多帝王临幸了地位很低的女人,自然没法避免让这个女人生下王子。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地位很低的女人生下的可能是长子,正妻的儿子反而排在后面,以后王位让谁继承呢?总不能让一个宫女甚至女奴的儿子当君王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发明了嫡庶制度。

制度规定:嫡子优先,嫡长子是第一继承人,然后按他们的年龄排,没有嫡子才立庶子。

所谓“有嫡立嫡,无嫡立长”

这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解决问题,但还有一种情况:万一两个女人的地位差不多,她们的儿子该怎么排?那就很容易出乱子了。

春秋初年的鲁国就出了这种情况。

当时鲁惠公的正妻没有生儿子。

惠公另有两个夫人:声子和仲子。

声子生了公子息,仲子生了公子允。

公子息年纪更大,但公子允的母亲的地位更高,却又没有高太多,所以公子息和公子允都不能算嫡长子。

惠公生前并没有把继承人的问题安排好,特别是没有及时地把仲子立为正妻,这就给后来的鲁国埋下了隐患。

公元前七二三年,鲁惠公薨,公子息继位,这就是鲁隐公。

但这次继位很特殊,鲁国官方的说法是公子允是嫡子,应该由他继位,但他年纪太小,所以由公子息代他执政,或者说“摄政”

,而公子允仍然当太子。

隐公一当权就是十一年。

这十一年间,他完全拥有国君的身份,鲁国的各种决策全部出自他。

所以他跟历史上其他的摄政王不一样,他只是名义上摄政,实际上却是君主。

到鲁隐公十一年,也就是公元前七一二年的时候,公子允已经是个二十来岁的成年人了,也有了自己的势力,但隐公仍然没有公开表现出要还政于他的意思。

这时满朝文武都在背地里猜测隐公的真实想法——他到底准不准备把王位还给太子呢?一直这样拖着是什么意思?一些有心机的人开始蠢蠢欲动。

这时惠公的另一个儿子公子翚(huī)登场了。

公子翚是一个很强势的人物,在战场上是一员猛将,立过许多军功,而且一向嚣张跋扈。

当年宋、卫、陈、蔡围攻郑国的时候,就是公子翚无视隐公的反对,自己带兵加入了他们的队伍。

后来鲁国帮着郑国打宋国,又是公子翚自作主张自己带兵去的。

这样严重违反军令,他竟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可想而知,隐公对他有多么纵容。

所以隐公在他心里也就那么回事,没什么好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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