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塞北大捷(第3页)
三个兵曹立即下令,先让手下将血字营的绳褡放在自己的马鞍上。
这是血字营的招牌,击敌一名,割士兵鼻子一只,串在绳褡上,但为了区分军民,绳褡的另一端挂上头盔,一名胡人的头盔代表着杀死一名胡人正规士兵。
看到这些血淋淋的鼻子。
三郡士兵再次想要呕吐。
还没有结束,还要换装,穿上血字营的红色甲装,又是一种浓浓的血腥味冲到鼻子里面。
让三郡士兵再次心中翻涌。
那边血字营的士兵也在准备。
他们穿上胡人的胡装,然后捡起地上的绳子,将自己的手捆着。
也不是真捆,只是让远处的人看上去,他们象是被捆绑在一起就行了。
实际上他们身前就是大车,大车里面的弓箭随时都可以拿出来。
身后是一匹匹战马,也可以随时翻身上马决一死战。
一些士兵也主动停止笑闹,这是血字营成立以来,正式的第一场屡战了。
而且对方的士兵来滚越多,一开始斥候禀报只有八九千人,现在听说了王画的斑斑劣迹后,又涌进来三千多突厥士兵。
不过他们在唐朝做下的事情。
自动忘记了。
队伍还在继续南移,但整个队伍都处于一种警戒状态。
斥候再次回报,说敌人只有半个时辰的路程了。
王画点了一下头,说道:“归队吧。”
无需再探了,准备战斗吧。
十几个斥候也开始换装,只是将脖子下一个筒子象宝贝一样系在腰间。
这就是休库合不解原因的所在。
真正的千里眼,简易的望远镜。
这个消息王画谁也没有通禀,列入全营第一保密军律。
不能说,现在玻璃虽然质量很差,但大食的玻璃品很多。
只是一个打磨的功夫,仿造起来很容易。
别要说唐朝政府会重视,肯定重视,但指望每一个都没有私心,将这个消息保密?不可能,首先王家为了与突厥人交好,做生意得到了这个技术,第一个就卖给了突再人。
大家在相等条件下,就算战马与士兵一样与对方相等。
可对方是皮甲马刀,骑术熟练,虽然防御质量稍差一点。
可在速度稳胜一筹。
骑兵胜在什么?就是机动性,成吉思汗的轻骑兵天下无敌,什么盔甲?
因此没有必要泄露出去。
全营只有十只望远镜。
效果不太好,彼璃是绿色的,看远方的事物也有些浑沌不清,但胜在打老远就能看到。
休库合是派了许多斥候,可都被血字营的斥候发现了,人少的,自己几个人组队单干了。
人多的回去求救。
结果休库合的一个斥候也没有接近王画的大军。
还有一样东西,指南针。
现在有了一种东西,司南。
用来看风水找“阳气”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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