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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塞北大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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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兵曹立即下令,先让手下将血字营的绳褡放在自己的马鞍上。

这是血字营的招牌,击敌一名,割士兵鼻子一只,串在绳褡上,但为了区分军民,绳褡的另一端挂上头盔,一名胡人的头盔代表着杀死一名胡人正规士兵。

看到这些血淋淋的鼻子。

三郡士兵再次想要呕吐。

还没有结束,还要换装,穿上血字营的红色甲装,又是一种浓浓的血腥味冲到鼻子里面。

让三郡士兵再次心中翻涌。

那边血字营的士兵也在准备。

他们穿上胡人的胡装,然后捡起地上的绳子,将自己的手捆着。

也不是真捆,只是让远处的人看上去,他们象是被捆绑在一起就行了。

实际上他们身前就是大车,大车里面的弓箭随时都可以拿出来。

身后是一匹匹战马,也可以随时翻身上马决一死战。

一些士兵也主动停止笑闹,这是血字营成立以来,正式的第一场屡战了。

而且对方的士兵来滚越多,一开始斥候禀报只有八九千人,现在听说了王画的斑斑劣迹后,又涌进来三千多突厥士兵。

不过他们在唐朝做下的事情。

自动忘记了。

队伍还在继续南移,但整个队伍都处于一种警戒状态。

斥候再次回报,说敌人只有半个时辰的路程了。

王画点了一下头,说道:“归队吧。”

无需再探了,准备战斗吧。

十几个斥候也开始换装,只是将脖子下一个筒子象宝贝一样系在腰间。

这就是休库合不解原因的所在。

真正的千里眼,简易的望远镜。

这个消息王画谁也没有通禀,列入全营第一保密军律。

不能说,现在玻璃虽然质量很差,但大食的玻璃品很多。

只是一个打磨的功夫,仿造起来很容易。

别要说唐朝政府会重视,肯定重视,但指望每一个都没有私心,将这个消息保密?不可能,首先王家为了与突厥人交好,做生意得到了这个技术,第一个就卖给了突再人。

大家在相等条件下,就算战马与士兵一样与对方相等。

可对方是皮甲马刀,骑术熟练,虽然防御质量稍差一点。

可在速度稳胜一筹。

骑兵胜在什么?就是机动性,成吉思汗的轻骑兵天下无敌,什么盔甲?

因此没有必要泄露出去。

全营只有十只望远镜。

效果不太好,彼璃是绿色的,看远方的事物也有些浑沌不清,但胜在打老远就能看到。

休库合是派了许多斥候,可都被血字营的斥候发现了,人少的,自己几个人组队单干了。

人多的回去求救。

结果休库合的一个斥候也没有接近王画的大军。

还有一样东西,指南针。

现在有了一种东西,司南。

用来看风水找“阳气”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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