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第5页)
辛丑,复以龙捷左厢都指挥使、岳州防御使夏津马仁瑀等为汉、彭等州防御使。
己酉,命镇国节度使宋延渥率禁旅数千习战于新池,帝数临观焉。
庚戌,命大理正奚屿知馆陶县,监察御史王祐知魏县,杨应梦知永济县,屯田员外郎于继徽知临济县。
常参官知县,自屿等始也。
祐,大名人。
时符彦卿久镇大名,专恣不法,属邑颇不治,故特选强壮者往莅之。
其后右赞善大夫周渭亦知永济,彦卿郊迎,渭揖于马上,就馆,始与彦卿相见,略不降屈。
县有盗伤人而逸,渭捕获,暴其罪,斩之,不以送府。
渭先为白马主簿,县大吏犯法,渭即斩之。
帝奇其才,故擢右赞善大夫。
秋,七月,甲寅,以湖南死事靳彦朗男承勋等三十人补殿直。
监修国史王溥上新修《梁、后唐、晋、汉、周五代会要》三十卷。
安国节度使王全斌与洺州防御使郭进、赵州刺史陈万通、登州刺史高行本、客省使曹彬等率兵攻北汉,丁巳,以俘获来献,诏释之。
彬,灵寿人,从母为周太祖贵妃,帝典宿卫,尤器重彬。
彬非公事未尝造门,平居燕会亦罕与。
帝即位,自晋州都监召入见,谓曰:“畴昔我亲汝,何故疏我?”
彬顿首谢曰:“臣周室近亲,列职禁庭,敢交结尊贵!”
帝益嘉奖焉。
戊午,颁量衡于澧、朗诸州,惩割据厚敛之弊也。
唐、邓之俗,家有病者,虽父母亦弃去,故病者辄死。
武胜军节度使张永德以为言,己未,诏禁之。
丁卯,幸武成王庙,遂幸新池,观习水战。
己巳,枚知朗州薛居正,言汪端以数万人寇州城,都监尹重睿击走之。
赐荆南管内民今年夏租之半。
甲戌,周保权诣阙待罪,诏释之,以为右千牛卫上将军。
乙亥,命增筑朗州城,浚其壕,赐管内民今年夏租。
己卯,判大理寺事窦仪等上《重定刑统》等书,诏刊板摹印颁天下。
仪等参酌轻重,时称详允。
北汉宿卫殿直行首王隐、刘昭、赵峦等谋叛,事觉,被诛,词连枢密使段恒。
初,北汉主嬖郭姬,将立为妃,恒以其所出微,谏止之,又抑其昆弟亲戚不用。
姬怨恒不助己,谮成其罪,出为汾州刺史,寻缢杀之。
恒有干才。
勤于其职,死不以罪,辽主闻之,为之不平。
北汉以赵弘为枢密使,以郭无为为左仆射兼中书侍郎、平章事。
无为与弘不协,旋出弘为汾州刺史,无为兼枢密使,军国之务,一以委焉。
无为又谮弘在汾州不治,徙岚州。
八月,庚辰朔,诏以冬至有事于南郊。
既而有司言冬至乃十一月晦前一日,皇帝始郊,不应近晦,请改用十六日甲子,诏可。
壬午,殿前都虞候、嘉州防御使馆陶张琼自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