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一(第11页)
《时政记》奏御自昉始。
先是,每岁运江、淮米四百万斛以给京师,率用官钱僦牵船役夫,颇为劳扰。
至是,每艘计其直给与舟人,俾自召募,事良便。
既而舟数百艘留河津月馀不得去,帝遣期门卒侦之。
计吏自言:“有司除常载外,别科置皮革、赤垩、铅锡、苏木等物,守职藏者不即受故也。”
帝大怒,诏书切责度支使,夺一月俸。
溪、锦、叙、富四州蛮内附。
九月,癸丑朔,初置水陆路发运使于京师,以王宾、许昌裔同知水路发运,王继升、刘蟠同知陆路发运。
凡一纲,计其舟车役人之直,悉以付主纲吏,令自雇民,勿复调发。
凡水陆舟车辇送官物及财货之出纳,悉关报而催督之。
自是贡输无滞矣。
辽以东京、平州旱蝗,旋以南京秋潦,暂停关征,以通山西籴易。
辛酉,辽主谒祖陵;壬戌,还上京。
乙丑,帝谓宰相曰:“朕念民耕稼之勤,春秋赋租,军国用度所出,恨未能去之。
比令两税三限外特加一月,而官吏不体朝旨,自求课最,恣行挞罚,督令办集。
此一事尤伤和气,宜申儆之。”
乃诏:“诸州长吏察访属县,有以催科用刑残忍者,论其罪。”
又谓宰相曰:“民诉水旱,即使检覆,立遣上道,犹恐后时。
颇闻使者或逗留不发,州县虑赋敛违期,日行鞭箠,民亦俟检覆改种。
若此稽缓,岂朕勤恤之意乎!
自今遣使检覆灾旱,量其地之远近,事之大小,立限以遣之。”
丙寅,帝谓宰相曰:“荆湖、江、浙、淮南诸州,每岁上供钱帛,遣部民之高赀者护送至阙下。
民多质鲁,无驭下之术,篙工楫师,皆顽猾不逞,恣为侵盗,民或破产以偿官物,甚无谓也。”
乃诏:“自今直遣牙吏,勿复扰民。”
辛未,辽有司请以辽主生日为千龄节,从之。
录故裕悦乌珍之子为林牙,以太后追念乌珍有辅导功也。
丙子,辽主如老翁川。
郭守文塞决河堤,久不成。
帝谓宰相曰:“或言河两岸古有遥堤以宽水势,其后民利沃壤,咸居其中,河盛溢即罹水患。
当令按视修复。”
乃分遣殿中侍御中济阴柴成务、国子监丞洛阳赵孚等,西自河阳,东至于海,同视河堤旧址。
孚等回奏,以为:“治遥堤不如分水势。
滑、澶二州最为隘狭,宜于南北岸各开其一,北入王莽河以通于海,南入灵河以通于淮,节减暴流,一如汴口之法。”
朝议以重惜民力,寝其奏。
时多阴雨,帝以河决未塞,深忧之。
丁丑,遣枢密直学士张齐贤乘传诣白马津,用太牢加璧以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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