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九(第12页)
丙辰,录囚。
初,刑部郎中、知杨州王禹偁准诏上疏言五事,其一曰:“谨防边,通盟好,使辇运之民有所休息。
方今北有契丹,西有继迁,戍兵餽饷,固难寝停,关辅之民,倒悬尤甚。
宜敕封疆之吏,致书辽人,请寻旧好。
下诏赦继迁罪,复与夏台,彼必感恩内附,且使天下知陛下屈己而为人也。”
其二曰:“减冗兵,并冗吏,使山泽之饶稍流于下。
当乾德、开宝之时,土地未广,财赋未丰,然而击河东,备北鄙,国用亦足,兵威亦强。
自后尽取东南数国,又平河东土地,财赋可谓广矣,而兵威不振,国用转急,其义安在?兵冗而不尽锐,将众而不自专故也。
臣愚以为急经制兵赋如开宝中,则可高枕而治矣。
开宝中设官至少,一州止有刺史一人,司户一人,当时未尝阙事。
自后有团练推官一人,又有通判、副使、判官、推官,而监库、监酒、榷税算又增四员,曹官之外,更益司理。
问其租税,减于曩日也,问其人民,逃于昔时也。
冗吏耗于上,冗兵耗于下,此所以尽取山泽之利而不能足也。
夫山泽之利,不可弃也,亦不可尽。
即如茶法,从古无税,唐元和中以用兵齐、蔡,始建其法,《唐史》称是岁得钱四十万贯,东师以济。
今则数百万矣,民何以堪!”
其三曰:“艰难选举,使入官不滥。
太祖之世,每岁进士不过三十八人,经学五十人,诸侯不得奏辟,士大夫罕有资廕,故有终身不获一第,没齿不获一官者。
先帝在位将逾二纪,登第殆近万人;不无俊秀之才,亦有容易而得。
臣愚以为数百年之艰难,故先帝济之以泛取;二十载之霈泽,陛下宜纠之以旧章。
望以举场还有司如故事。
至于吏部铨官,亦非帝王躬亲之事,太祖以来始令后殿引见,因为常例,以至先朝,调选之徒,多求侥倖。
宜以吏部还有司,依格敕注拟。”
其四曰:“沙汰僧尼,使民无耗。
汉明之后,佛法流入中国,度人造寺,历代增加,不蚕而衣,不耕而食,是五民之外又益一而为六矣。
假使天下有万僧,日食米一升,岁用绢一匹,是至俭也,犹月费三千斛,岁用万缣,何况五七万辈哉!
又,富者穷极口腹,一斋一衣,贫民百家未能供给,不曰民蠹,其可得乎!
愿深鉴治本,亟行沙汰。
如以嗣位之初,未欲惊骇此辈,且可一二十载不度人修寺,使自销铄。”
其五曰:“亲大臣,远小人,使忠良謇谔之士知进而不疑,奸憸倾巧之徒知退而有惧。”
疏奏,即召禹偁还朝。
既用其策,以夏、绥、银、宥、静五州赐赵保吉。
翼日,命禹偁守本官,复知制诰。
辽南院宣微使萧巴雅尔加政事令,迁东京留守。
巴雅尔为政宽裕而善断,诸部畏爱,民以殷富。
是岁,始分天下为十五路:一曰京东路,二曰京西路,三曰河北路,四曰河东路,五曰陕西路,六曰淮南路,七曰江南路,八曰荆湖南路,九曰荆湖北路,十曰两浙路,十一曰福建路,十二曰西川路,十三曰峡路,十四曰广南东路,十五曰广南西路。
辽放进士陈鼎等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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