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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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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秋成当仍旧法。”

有民家子与姊讼家财,婿言:“妻父临终,此子才三岁,故命掌资产,且有遗书,令异日以十之三与子,七与婿。”

咏览之,以酒酹地曰:“汝妻父,智人也。

以子幼甚,故托汝,倘遽以家财十之七与子,则子死于汝手矣。”

亟命以七分给其子,馀三给婿。

皆服咏明断。

先是左正言耿望知襄州,建议:“襄阳县有淳河,旧作堤截水入官渠,溉民田三十顷。

宜城县有蛮河,溉田七百顷,又有屯田三百馀顷。

请于旧地兼括荒田,置营田上中下三务,调夫五百筑堤,仍集邻州兵,每务二百人,开河,市牛七百头分给之。”

帝曰:“屯田废久矣,苟如此,亦足为劝农之始。”

令望躬按视,即以为右司谏、京西转运使,与副使硃台符并兼本路制置营田事。

是岁,种稻三百馀顷。

汝州旧有洛阳南务,遣内园兵士种稻,雍熙中,以所收薄,且扰人,废之,赋贫民。

于是从台符之请,复募民二百馀户,自备耕牛,就置团长,京朝官专掌之,垦六百顷,导汝水浇溉,岁收二万三千石。

五月,丙戌,诏:“天下贡举人应三举者,今岁并免取解,自馀依例举送。”

帝谓宰相曰:“近闻风俗侈靡,公卿士庶服用逾制,至有镕金饰衣,或以珠翠者。”

张齐贤曰:“此弊当亟惩。

先责大臣之家,使各遵朴素,则可以导民宣化矣。”

丁亥,令有司禁臣庶泥金铺翠之饰,违者坐其家长。

丁酉,以殿中丞马元方权户部判官,从户部使陈恕所奏也。

元方尝建言:“方春民乏绝时,请预贷库钱,约至夏秋令输绢于官,公私便之。”

朝廷因下其法于诸道,令预买绢,盖始于此。

乙巳,幸枢密使曹彬第问疾,赐白金万两,问以后事,对曰:“臣无事可言。

臣子璨、玮,材器皆堪任将帅。”

又问其优劣,曰:“璨不如玮。”

先是知雄州何承矩奏辽谋入边,帝以问彬,对曰:“太祖英武定天下,犹委孙全兴经营和好。

陛下初登极时,承矩常发书道意,臣料北鄙终复成和好。”

帝曰:“此事朕当屈节为天下苍生,然须执纪纲,存大体,即久远之利也。”

尝有诏听民越拒马河抵契丹中市马,承矩言:“缘边战棹司,自淘河至泥姑海口,屈曲九百里许,天设险固,真地利也。

太宗置寨二十八,铺百二十五,命廷臣十一人,戍卒三千馀,部舟百艘,往来巡警,以屏奸诈,则缓急之备,大为要害。

今听公私贸市,则人马交度,深非便宜。

若然,则寨、铺为虚设矣。”

帝纳其言,即停前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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