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一(第3页)
故德宗之初,首降诏书,追行古制,天下钱谷,皆归文昌,咸谓太平可致。
而天未悔祸,叛乱相仍,经费不充,使额又建,于是裴延龄以利诱君,甚于前矣。
宪、穆而下,或迫于军期,切于国计,用救当时之急,率以权宜裁定。
五代短促,曾不是思。
国家三圣相承,垂统立制,宜罢三司使额。
还之六卿。
“或曰:禄百辟,赡六军,皆是物也。
臣亦有其说。
夫盐铁者,盖筦榷山海之谓也,物非自集,须假牢盆。
户部者,盖均一征税之谓也,而财非自生,须计田赋。
度支者,盖供亿军国之谓也,而粟非自行,须资漕运。
但检押专一,相沿置之耳。
今莫若谨择户部尚书一人,专掌盐铁使事,俾金部郎中、员外分判之。
又择侍郎二人,分掌度支、户部事,各以本曹郎中、员外分判之。
则三使洎判官,虽省犹不省也。
仍命左右司郎中、员外总知帐分,句稽遗失。
则进无掊刻之虞,退有详练之名,职守有常,规程既定,周官唐式,可以复矣。”
癸丑,右正言、知制诰、判大理寺王钦若上言:“本寺公案常有五十至七十道,近者三十日内绝无。
昔汉文帝决狱四百,唐太宗放罪三百九十人,然犹书之史册,号为刑措。
当今四海之广,而刑奏止息,逮乎逾月,足彰耻格之化。
请付史馆,用昭圣治。”
从之。
己卯,群臣上尊号曰崇文广武圣明仁孝皇帝。
丁巳,大宴崇德殿,始作乐。
癸亥,判大理寺王钦若上言:“本寺案牍简少,请罢详断官四员,止留八员。”
从之。
丙寅,大阅。
丁卯,近臣、诸军将校、内职皆赐饮。
诏:“大阅所践民田,蠲其租。”
癸酉,枢密副使、工部侍郎杨砺卒。
帝谓宰臣曰:“砺介直清苦,方当任用,遽此沦谢,甚可悼也!”
即冒雨临其丧。
砺僦舍委巷中,乘舆不能入,帝为步进,嗟悯久之。
赠兵部尚书,中使护葬。
乙亥,以曹彬配飨太祖庙庭,薛居正、潘美、石熙载配享太宗庙庭。
丙子,以司封郎中、知制诰硃昂为传法院译经润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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