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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五(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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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即日入辞,遂与利用共往。

杞既受袭衣之赐,及辞,复左衽,且以赐衣稍长为解,赵安仁曰:“君将升殿受还书,天颜咫尺,如不衣所赐之衣,可乎?”

杞即改服而入。

帝又面戒利用以地必不可得,若邀求货财,则宜许之。

是日,日有食之。

帝惧甚,司天言主两国和解,帝意稍释。

癸未,幸北寨,又幸李继隆营,命将校从官饮,犒赐诸军有差。

曹利用与韩杞至辽军帐,辽复以关南故地为言,利用辄沮之,且谓曰:“北朝既兴师寻盟,若岁希南朝金帛之资以助军旅,则犹可议也。”

其接伴政事舍人高正遽曰:“今兹引众而来,本谋关南地,若不遂所图,则本国负愧多矣。”

利用答以“禀命专对,有死而已。

若北朝不恤后悔,恣其邀求,地固不可得,兵亦未易息也!”

辽主及萧太后闻之,意稍怠,但欲岁取金币;利用许遗绢二十万匹、银十万两,议始定。

辽主复遣王继忠见利用,具言:“南北通和,实为美事,主上年少,愿兄事南朝。

又虑南朝或于缘边开移河道,广浚壕堑,别有举动之意。”

因附利用密奏,请立誓,并乞遣近上使臣持誓书至彼。

甲申,利用即与其右监门卫大将军姚柬之持国书俱还,并献御衣、食物,其郊劳馆谷,并如韩杞之礼,命赵安仁接伴。

乙酉,柬之入对于行宫中,使受其书,书辞犹言:“曹利用所称,未合王继忠前议;然利用固有成约,悉具继忠密奏中矣。”

是日,帝御行宫之南楼,观大河,宴从臣,召柬之与焉。

丙戌,柬之入辞,命西京左藏库使李继昌假左卫大将军,持誓书与柬之俱往报聘,称辽太后为叔母,金帛之数如利用所许,其他亦依继忠所奏云。

柬之又言:“收众北归,恐为缘边邀击。”

乃诏诸路部署及诸州军,勿辄出兵马以袭辽归师。

丁亥,以曹利用为东上閤门使、忠州刺史,赐第京师。

利用之再使也,面请岁赂金帛之数,帝曰:“必不得已,虽百万亦可。”

寇准召至幄次,语之曰:“虽有旨许百万,若过三十万,将斩汝!”

利用果以三十万成约而还。

入见行宫,帝方进食,未即见,使内侍问所赂。

利用曰:“此机事,当面奏。”

复使问曰:“姑言其略。”

利用终不肯言,而以三指加颊。

内侍入曰:“三指加颊,岂非三百万乎?”

帝失声曰:“太多!”

既而曰:“姑了事,亦可耳。”

帷宫浅迫,利用具闻其语。

及对,帝亟问之,利用再三称罪,曰:“臣许之银绢过多。”

帝曰:“几何?”

曰:“三十万”

帝不觉喜甚,故利用被赏特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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