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三(第9页)
辽人常于岁给外别假钱币,旦请以岁给三十万内各借三万,仍谕次年额内除之。
辽人得之,大惭。
次年,复下有司,契丹所借金币六万,事属微末,令仍依常数与之,后不为比。
当是时,兵革不用,海内富实,天下称为贤相。
辛酉,三司请依常岁于开封府界均买草千馀万围。
帝以螟蝗为害,虑烦民力,令中书、枢密院议其可否。
向敏中曰:“国家监牧马数,比先朝倍多,广费刍粟。
若令群牧司度数出卖,散于民间,缓急取之,犹外厩耳。”
王钦若曰:“敏中之论,实为便利,臣请别具条奏。”
帝可之。
八月,庚午,以枢密使、同平章事王钦若为左仆射、平章事。
先是帝欲想钦若,王旦曰:“钦若遭逢陛下,恩礼已隆,乞令在枢密院,两府任用亦均。
臣风祖宗朝未尝使南人当国,虽古称立贤无方,然必贤士方可。”
帝遂止。
及旦罢,卒相钦若。
钦若尝语人曰:“为王子明,迟我十年作宰相!”
辛未,礼仪院奏详定太尉王旦赴上仪注。
旧时,三公不兼宰相,无赴上之礼;帝优宠大臣,特有是命,然旦终以不赴。
帝以先所遣按抚诸路使者,方属西成,或妨农事,乃悉召赴阙;所在百姓,委长吏倍加安抚,无辄骚扰。
壬申,加向敏中尚书右仆射。
宣命之日,帝使人觇之,敏中方谢客,门阑悄然。
帝笑曰:“敏中大耐官职!”
丙子,诏:“京城禁围草地听民耕牧。”
丙戌,以都官员外郎、判三司都磨勘司浦城黄震为江、淮、两浙、荆湖制置发运使,赐金紫。
先是李溥出自三司小吏,为发运使十馀年,奸赃狼籍,丁谓党之,无敢言者。
震将行,上书自陈,词颇愤激;帝知其意在溥也,谕之曰:“卿当与人和。”
震对曰:“廉正公忠,不负陛下任使者,臣敢不与之和?”
既至,发溥奸赃数十事,诏遣御史、閤门祗候各一人案劾之。
震尝通判遂州,会有诏特给两川军士缗钱,诏至西川,而东川独不及,军士谋为变。
震白守曰:“朝廷岂忘东川?殆诏书稽留耳!”
即开库给钱如西川,众乃定。
明日而诏至。
丁亥,诏:“伎术人虽任京朝官,审宫院不在磨勘之例。”
九月,戊戌,帝与宰相议省吏员。
向敏中曰:“太祖、太宗朝,閤门祗候不过三五员,宣导赞谒而已。
今逾数百而除授未已,禄廪至厚,地望亦优,其间不无滥被升擢者,愿赐裁损。”
帝曰:“此盖相承为例,当渐减省之。”
庚子,辽主还上京。
以皇子属思生,大赦。
癸卯,给事中、参知政事王曾罢为礼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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