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七(第14页)
宰相王曾、吕夷简亦助雍言,夷简又推《洪范》灾异以谏,太后默然。
太庙斋郎苏舜钦,诣登闻鼓院上疏曰:“今岁自春徂夏,霖雨阴晦,未尝少止,农田被灾者几于十九,臣以为任用失人,赏罚弗中之所召也。
而大臣归咎于刑狱之滥,肆赦天下以为禳救,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抵罪,而欲以合天意也。
古者断决滞狱以平水旱,不闻用赦。
故赦下之后,阴霾及今。
前志曰:‘积阴生阳,阳生则灾见焉。
’乘夏之气,发泄于玉清宫,震雨杂下,烈焰四起,楼观万叠,数刻而尽,非慢于火备,乃天之垂戒也。
陛下当降服减膳,避正寝,责躬罪己,下哀痛之诏,罢非业之作,拯失职之民,庶几可变灾为祐。
浃日之间,未闻为此,而将计工役以图修复。
都下之人,闻者骇惑,咸谓章圣皇帝勤俭十馀年,天下富庶,及作斯宫,海内虚竭。
陛下即位未及十年,数遭水旱,虽征赋咸入而百姓困乏。
若大兴土木,则费用不知纪极,财力耗于内,百姓劳于下,内耗下劳,何以为国?今为陛下计,莫若采吉士,去佞人,修德以勤至治,使百姓足给而征税宽减,则可以谢天意而安民情矣。
夫贤君见变,修道除凶;乱世无象,天下谴告。
今幸天见之变,是陛下修己之日,岂可忽哉!”
舜钦时年二十一,易简之孙,耆之子也。
甲寅,王曾罢。
始,太后受册,将御天安殿,曾执以为不可。
及长宁节上寿,止供张便殿。
太后左右姻家,稍通请谒,曾多所裁抑,太后滋不悦。
会玉清昭应宫灾,累表待罪,乃出知青州。
以玉清昭应宫灾,知宫李知损编管陈州;御史台鞫火起,得知损尝与其徒茹荤聚饮宫中故也。
初,太后怒守卫者不谨,悉下御史狱。
欲诛之。
中丞王曙上言:“昔鲁桓、僖宫灾,孔子以为桓、僖亲尽当毁者也。
辽东高庙及高园便殿灾,董仲舒以为高庙不当居陵旁,故灾。
魏崇华殿灾,高堂隆以台榭宫室为戒,宜罢之勿治,帝不听,明年复灾。
今所建宫,非应经义,灾变之来,若有警者。
愿除其地,罢诸祷祠,以应天变。”
而右司谏范讽亦言:“此实天灾,不当置狱穷治。”
监察御史张锡言:“若反以罪人,恐重贻天怒。”
言者既众,帝及太后皆感悟,遂薄守卫者罪。
议者尚疑将复修宫,讽又言:“山木已尽,人力已竭,虽复修,必不成。
臣知朝廷亦不为此,其如疑天下何!
愿明告四方,使户知之。”
秋,七月,己巳,下诏以不复修宫之意谕天下。
改长生崇寿殿为万寿观。
乙酉,罢诸宫观使并辅臣所领诸宫观使名,从吕夷简、张耆、夏竦之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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