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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十七(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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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拜请以夜斫诸部之营,惠又不许。

及诸部兵退,惠乃设伏以邀击之,前锋始交,诸部散去。

辽主遣特里衮耶律洪古、林牙耶律华格将兵讨之。

洪古,华格之弟也。

辽主尝刺臂血与洪古盟为友,礼遇尤异,及讨准布有功,拜南府宰相,改上京留守。

九月,乙卯,诏孙奭、冯元举京朝官通经术者。

庚申,诏礼部贡院,诸科通《三经》者荐擢之。

录周世宗从孙柴元亨为三班奉职。

辛未,废襄、唐二州营田务,以田赋民,每顷输税五分。

壬申,命翰林学士夏竦、蔡齐、知制诰程琳等重删定《编敕》。

帝问辅臣曰:“或谓先朝诏令不可轻改,信然乎?”

王曾曰:“此憸人惑上之言也。

咸平中,删太宗朝诏令,十存一二。

盖去其繁密之文以便于民,何为不可!

今有司但详其本末,又须臣等审究利害,一一奏禀,然后施行。”

帝然之。

是月,辽主驻辽河。

冬,十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丙子,哈斯罕诸部长朝于辽。

未几,哈斯罕部乞建旗鼓,辽主从之。

辛卯,淮南转运司言楚州北神堰、真州江口堰修水闸成。

初,堰度舟,岁多坏,而监真州排岸浔阳陶鉴、监楚州税元城王乙,并谓置水闸堰旁,以时启闭。

及成,漕舟果便,岁省堰卒十馀万。

乃诏发运司,它可为闸处,令规画以闻。

鉴、乙并优迁。

先是孙奭、冯元共荐大理寺丞安丘杨安国为国子监直讲,于是并召安国父衮州州学讲书光辅入见。

帝令说《尚书》,光辅曰:“尧、舜之事,远而未易行,臣愿讲《天逸》一篇。”

时年七十馀矣,而论说明畅。

帝欲留为学官,光辅固辞。

十一月,乙卯,以光辅为国子监丞,遣还。

辽萧惠为招讨使累年,屡遭侵掠,士马疲困。

十一月,有小校诉其三罪,辽主命案之,旋降惠为南京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

十二月,丁丑,恤畿内饥。

辛巳,辽主诏北面诸部廉察州县之官,不治者罢之。

又诏:“大小职官,有贪暴残民者立罢,终身不录;其不能廉直,虽处重任,亦代之;清勤者,虽卑位,亦当荐拔。”

辽自萧哈绰、萧朴相继为枢密使,专尚吏才,好自听讼,时人转相效习,风俗日衰。

辽主下诏曰:“朕以国家以南、北二院分治契丹、汉人,盖欲去贪枉,除烦扰也。

若贵贱异等,则怨必生。

夫小民犯罪,必不能动有司以达于朝,惟内族、贵戚,各恃恩行贿以图苟免,如是则法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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