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八(第8页)
丁亥,驰两川矾禁。
十二月,癸丑,辽主至自庆陵。
太后听政,辽主不亲庶务,群臣表请,辽主不从。
甲寅,诏吏部铨:“选人父母年八十以上者,权注近官。”
是岁,辽封李德明子元昊为夏国公,以兴平公主归之。
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明道元年(辽重熙元年)
春,正月,壬申朔,辽太后御正殿,受辽主与群臣朝。
乙亥,以知江陵府会稽杜衍为河北都转运使。
初,命衍守荆南,殿中侍御史郭劝言衍清直,当留中朝,不听。
会河北乏军费,乃命衍往经度之,不增赋于民而用足。
丁丑,辽主如雪林。
癸巳,诏:“案举官奏劾所部官吏而反为所讼者,自今无得受理。
二月,癸卯,监修国史吕夷简上《三朝宝训》三十卷。
庚戌,以知许州、定国节度使张士逊为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丁卯,以真宗顺容李氏为宸妃。
是日,宸妃薨。
妃始生帝,皇太后即以为己子。
帝即位逾十年,妃默处先朝嫔御中,未尝自异,人畏太后,亦无敢言者,终太后世,帝不自知妃所出也。
疾革,乃进位,年四十六。
始,宫中未治丧,宰相吕夷简朝奏事,因曰:“闻有宫嫔亡者。”
太后矍然曰:“宰相亦预宫中事邪?”
引帝偕起。
有顷,独坐帘下,召夷简问曰:“一宫人死,相公何与?”
夷简曰:“臣待罪宰相,内外事无不当预。”
太后怒曰:“相公欲离间我母子邪?”
夷简曰:“太后不以刘氏为念,臣不敢言;尚念刘氏,则丧礼宜从厚。”
太后悟,遽曰:“李宸妃也,且奈何?”
夷简乃请治丧皇仪殿,用一品礼殡洪福寺。
又谓内侍罗崇勋曰:“宸妃当以后服殓,用水银实棺。”
有司希太后旨,言岁月未利。
时有诏欲凿宫城垣以出丧,夷简遽求对,太后揣知其意,遣崇勋问之,夷简言:“凿垣非礼,丧宜自西华门出。”
太后复遣崇勋曰:“岂意卿亦如此!”
夷简曰:“臣位宰相,理当廷争。
太后不许,臣终不退。”
崇勋三反,太后犹不许。
夷简正色谓崇勋曰:“宸妃诞育圣躬,而丧不成礼,异日必有受其罪者,莫谓夷简今日不言也!”
崇勋惧,驰告,太后乃许之。
三月,壬申朔,辽命尚父、漆水郡王迪礼复为特里衮。
辽太后自摄政,即追封其曾祖为兰陵王,父为齐王,诸弟皆王之,萧氏奴为团练、防御、观察、节度使者至四十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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