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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四十七(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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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代州尤不可轻授,如得其人,责以实效,虽有微累,不令非次移替,则军民安其政令,缓急不致败事矣。”

庚午,荆南府、岳州地震。

癸酉,诏:“夏国比进誓表,惟延州、保安军别定封界,自馀皆如旧境。

其令陕西、河东严戒边吏,务守疆土,无得辄有生事。”

甲戌,河北都转运案察使欧阳修和滁州,权发遣户部判官苏安世监泰州盐税,出内供奉官王昭明监寿春县酒税。

初,修有妹适张龟正,卒而无子,有女实前妻所生,甫四岁,无所归,其母携养于外氏,及笄,修以嫁族兄之子晟。

会张氏在晟所与奴奸,事下开封府。

权知府事杨日严前守益州,修尝论其贪恣,因使狱吏附致其言以及修。

谏官钱明逸遂劾修私于张氏,且欺其财。

诏安世及昭明杂治,卒无状;乃坐用张氏奁中物买田立欧阳氏券,安世等直牒三司取录问吏人而不先以闻,故皆及于责。

安世,开封人也。

狱事起,诸怨修者必欲倾修,而安世独明其诬,虽忤执政意,与昭明俱得罪,然君子多之。

鄜延经略司言夏国未肯明立封界,诏保安军移文宥州,令遵守誓约指挥。

壬午,监察御史李京言:“去年保州军乱之后,缘边兵骄,小不如意则哗言动众。

近又永宁军士潜谋窃发,边氓远近不安。

尝观唐自至德以后,河朔兵骄,镇、魏尤甚,济以奸臣跋扈,朝廷威令不行,斯盖不早制之失。

今沿边主兵之臣,既不遴择,及军士作过,一概被罪,遂使骄兵增气,动要姑息,守臣避祸,但务因循,不早制之,将复有至德之弊。

宜下两府案边吏罢懦不任事及绮纨子弟,一切罢之。

其有军士作过,本非长吏生事者,只坐召祸之人。

所贵骄卒畏威而革心,守臣竭节以专事,非特张纪律之本,亦所以制机事之先也。”

九月,庚寅,诏:“文武官已致仕而所举官犯罪当连坐者,除之。”

从翰林学士张方平请也。

方平言:“坐缪举而许首免,盖责其当察所举者之不法也。

致仕官既谢事,不当与在职者向责。”

遂著为令。

辛卯,以重阳曲宴近臣、宗室于太清楼,遂射苑中。

癸巳,诏近臣考先朝正史,实录为《景德御戎图》。

庚子,置南京留守司御史台。

甲辰,徙江南东路转运案察使杨纮知衡州。

纮尝言:“不法之人不可贷,如使肆贪残于一郡一邑,害良民万家,不若去之,不利一家耳。”

闻者望风解去。

然竟坐苛刻下迁。

纮,亿从子,为亿后,其为江东转运案察使,富弼所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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