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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五十五(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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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吴充、鞠真卿摘发礼院生代署文字等事,人吏则赎金免决,充、真卿并降军垒,此执中缪戾宜罢免者二也。

“馆阁清官,岂容纤巧!

而执中树恩私党,如崔峄非次除给事中、知郑州,既罢而给事中不夺,故峄治执中之狱,依违中罢以酬私恩。

又,执中尝寄嬖人于周豫之家,而豫奸谄,受知执中,遂举豫召试馆职,此执中朋附宜罢免者三也。

“执中之门,未尝待一俊杰,礼一才能,所与语者苗达、刘祐、刘希叟之徒,所预坐者普元、李宁、程惟象之辈,且处台鼎之重,测候灾变,穷占吉凶,意将奚为!

此执中颇僻宜罢免者四也。

“邵必知常州日,诖误决人徒刑,既自举觉,复会赦宥,又该去官,执中素恶必,乃罢必开封府推官,落馆职,降充邵武军监当。

后有汀州石民英勘入使臣犯赃,杖背、黥面,配广南牢城,本家诉雪,悉是虚枉,却只降民英差遣。

以邵必比之民英,则民英所犯重而断罪反轻,邵必所犯轻而断罪反重,此执中舞法宜罢免者五也。

“吕景初、马遵、吴中复弹奏梁适,既得罪,出知郑州,吕景初辈随又逐去,有‘行将及我’之语。

冯京疏言吴充、鞠真卿、刁约不当以无罪黜,充等寻押发出门,又落京修起居注,使朝廷有罪忠拒谏之名,此执中嫉贤宜罢免者六也。

“女奴迎儿才十三岁,既累行箠挞,从嬖人阿张之言,穷冬裸冻,封缚手腕,绝其饮食,遂致毙踣。

又海棠者,因阿张决打逼胁,既而自缢。

又女使一名,髡发杖背,自经不殊。

凡一月之内,残忍事发者三名,前后幽冤,闻固不少,此执中酷虐宜罢免者七也。

“执中帷簿丑秽,门阃混淆,放纵嬖人,信任胥吏,而又身贵室富,藏镪巨万,视姻族辈如行路人,虽甚贫窘,不一豪赈恤,此执中鄙恶宜罢免者八也。

愿陛下为社稷生灵计,正执中之罪,早赐降黜。”

寻有诏:“邵必复职,知高邮军,吴充、鞠真卿、刁约、吕景初、马遵召还,冯京候修注有阙,吴中复候台官有阙,并牵复。”

甲辰,赵抃言:“臣近累次弹奏宰臣陈执中之罪,未蒙施行。

风闻知谏院范镇妄行营救,伏望陛下开日月之明,判忠邪之路,取公议,立大法,则天下幸甚!”

先是知谏院范镇言:“去年十二月,荧惑犯房上相,未几,陈执中家决杀婢使,议者以为天变应此。

臣窃谓为不然。

执中再入相,未及二年,变祖宗大乐,堕朝廷典故,缘葬事除宰相,除翰林学士,除观察使,其馀僭赏,不可悉纪。

自陛下罢内降,五六年来,政事清明。

近日稍复奉行,至有侍从臣僚之子,亦求内降,内臣无名,超资改转,月须数人。

又,今天下民困,正为兵多而益兵不已。

执中身为首相,义当论执,而因循苟简,曾不建言。

天变之发,实为此事。

陛下释此不问,御史又专治其私,舍大责细,臣恐虽退执中,未当天变。

乞以臣章宣示执中,宣示御史,然后降付学士草诏,使天下之人,知陛下退大臣,不以家事而以其职事,后来执政,不敢恤其家事而尽心于陛下职事。”

至是镇又言:“御史以谏院不论奏陈执中家事,乞加罪谏官。

臣闻执中状奏,女使有过,指挥决杖,因风致死,而外议谓阿张决死。

臣再三思维,就阿张下狱,自承非执中指挥,有司亦可结案。

须执中证辨,乃是为一婢子令宰相下狱,国体亦似未便,所以不敢雷同上言。

然臣有不言之罪二而御史不知。

初,朝廷为礼直官逐礼官,而臣再奏论列,及为一婢子因辱宰相而反无一言,臣之罪一也。

臣不及众议未定时辨理执中,至执中势去已决,始人文字,臣之罪二也。

乞以臣章下御史台,榜于朝堂,使士大夫知臣之罪,臣虽就死,无所憾也。”

乙巳,以观文殿学士、户部侍郎、知河阳富弼为宣徽南院使、判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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