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十五(第10页)
与其广兴土木以事神,不若畏惧天戒而修省。
其已兴作者既不可及,其未修者宜速停。”
壬午,辽主如秋山,次南崖之北峪,有疾。
八月,丁亥,病甚,召皇子燕赵国王洪基,谕以治国之要。
戊子,大赦,纵五坊鹰鹘,焚钓鱼之具。
己丑,辽主殂,年四十,谥为神圣孝章皇帝,庙号兴宗。
兴宗初立,受制于生母钦哀太后,致嫡母无罪被弑,论者讥其亏王者之孝,其后迁钦哀而复迎奉,颇尽孝养。
而钦哀以不得干预朝政,意常不怿,临兴宗之丧,无戚容;见皇后悲泣如礼,乃曰:“汝年尚幼,何悲痛乃尔!”
其很戾如此。
兴宗多酒失,然能感富弼之言,罢南伐之师;用兵西夏,旋许乞盟,边鄙不耸,辽人安之。
皇子燕赵国王洪基,奉遗诏即位柩前,哀恸不听政,群臣上表固请,许之。
辽主诏曰:“朕以菲德,托居士民之上,第恐智识有不及,群下有未信,赋敛妄兴,赏罚不中,上恩不能及下,下情不能达上。
凡尔士庶,直言无讳,可则择用,否则不以为愆。
卿等其体朕意!”
庚寅,诏流内铨:“臣僚陈乞子孙当得试衔知县者,自今并与权注初等幕职官,仍著为令。”
壬辰,辽以皇太弟重元为皇太叔,免汉拜,不名。
癸巳,知谏院范镇言:“比者京师及辅郡岁一赦,去岁再赦,今岁三赦;又,在京诸军岁再赐缗钱;姑息之政,无甚于此。
夫岁一赦者,细民谓之热恩,以其必在五月、六月间也。
猾胥奸盗,倚为过恶,指以待免,况再赦至三赦乎!
今防秋备塞之人,无虑五六十万,使闻京师端坐而受赐者,能不动心哉!
请自今,罢所谓一赦以摧奸猾,而使善良得以立;罢兵士之特赐钱以均内外,而使民力得以宽。”
甲午,辽遣皇太叔重元安抚南京军民。
乙未,知谏院范镇言:“先朝以御宝印纸给言事官,使以时奏上,所以知言者得失而殿最之。
今陛下虽喜闻谏诤,然考其施行,其实无几,岂大臣因循而多废格乎?请据今御史、谏官具员,置章奏簿于禁中,时时观省;仍以尚书省所置簿具言行否,每季录付史官。”
诏中书置台官言事簿,令以时检勾销注之,仍录与枢密院。
戊戌,辽主以遗诏命西北路招讨使、西平郡王萧阿喇为北府宰相,仍权知南院枢密使事;北府宰相萧虚烈为武定军节度使。
辛丑,改元清宁。
大赦。
壬子,诏曰:“任职之臣,则有考课迁官之法。
而宗姓不预吏事,先朝著格,使十八年一迁,所以隆族示爱,教忠厚也。
朕尚念夫本支之秀,昭穆之近,而有耆老久次者,其令中书、枢密院第其服属,自明堂覃恩后及十年,咸与进官;近缘特恩改转者,须更十年。”
乙卯,观文殿学士、尚书左丞高若讷卒,车驾临奠,赠右仆射,谥文庄。
九月,戊午,辽告哀使至,帝为发哀,成服于内东门幕次,遣使祭奠吊慰及贺即位。
辽主诏所幸围场外毋禁。
庚申,诏:“除护卫士,馀不得佩刀入宫,非勋戚后及承应诸执事人不得冠巾。”
癸亥,诏学士、舍人院:“自今召试,未有科名人,复试三题。”
乙丑,辽赐内外臣僚爵赏有差。
庚午,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
丙子,尊皇后为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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