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第6页)
夏,四月,壬午,宰臣韩琦等上所修《嘉祐编敕》,起庆历四年,尽嘉祐三年,凡十二卷。
其元降敕但行约束而不立刑名者,又析为《续附令敕》,凡五卷。
诏颁行。
己丑,夏国主谅祚上表求太宗御制诗草隶书石本,欲建书阁宝藏之,且进马五十匹,求《九经》、《唐史》、《册府元龟》及本朝正至朝贺仪。
诏赐《九经》,还其马。
谅祚又求尚主,诏答以昔尝赐姓,不许。
壬辰,改命起居舍人、知制诰兼侍讲司马光为天章阁待制。
先是光与吕公著并召试中书,光已试而公著终辞。
及除知制诰,光乃自言:“拙于文词,本当辞召,初疑朝廷不许,故黾勉从命,继闻公著终辞得请,臣始悔恨向者之不辞而妄意朝廷之不许也。”
章九上,卒改它官。
五月,丁未朔,命起居舍人、天章阁待制兼侍讲司马光仍知谏院。
光上疏曰:“陛下有中宗之严恭,文王之小心,而小大之政多廉让不决,委之臣下。
诚所委之人常得忠贤则可矣,万一有奸邪在焉,岂不危甚!
古人所谓委任而责成效者,择人而授之职业,丛脞之务,不身亲之,至于爵禄、废置、杀生、予夺,不由己出不可也。
“又,顷以西鄙用兵,权置经略安抚使,一路之兵得以便宜从事,及西事已平,因而不废。
其河东一路,总二十二州军。
曰时节度使之权,不过如是而已。”
又谓:“大臣典诸州者,多以贵倨自恃,转运使欲振举职业,往往故违戾而不肯从。
夫将相大臣,在朝廷之时,则转运使名位固相远矣;及在外为知州,则转运使统诸州职也,乌得以一身之贵庇一州之事,而令转运使不得回哉?”
“自景祐以来,国家怠于久安,乐因循而务省事,执事之臣,颇行姑息之政。
于是胥吏讠雚哗而斥逐御史中丞,辇官悖慢而废退宰相,卫士凶逆而狱不穷奸,其馀有一夫流言于道路而为之变令推恩者多矣。
凡此数者,殆非所以习民于上下之分也。
夫朝廷者,四方之表仪也;朝廷之政如是,则四方必有甚焉者。
遂至元帅畏偏裨,偏裨畏将校,将校畏士卒。
奸邪怯懦之臣,或有简省教阅,使之骄惰,保庇羸老,使之繁冗,屈挠正法,使之纵恣,诋訿粟帛,使之愤惋,甘言诌笑,靡所不至,于是士卒翕然誉之,而归怨于上矣。
“臣愚以为陛下当奋刚健之志,宣神明之德,凡群臣奏事,皆察其邪正,辨其臧否,熟问深思,求合于道,然后赏罚黜陟,断而行之,则天下孰不旷然悦喜!
其馀民事,皆委之州县,一断于法,或法重情轻,情重法轻,可杀可徒,可宥可赦,并听本州申奏,决之朝廷,何必出于经略安抚使哉!
转运使规画号令,行下诸州,违戾不从者,朝廷当辨其曲直,若事理实可施行,而州将恃贵势故违之者,当罪州将,勿罪转运使。
将校士卒之于州县及所统之官或公卿大臣,有悖慢无礼者,明著阶级之法,使断者不疑。
将帅之官,废法违道以取悦于下、归怨于上者,当随其轻重,诛窜废黜;公正无私、御众严整者,当量其才能,擢用褒赏。
如是则上虽勤而下用命矣。”
又曰:“食货者,天下之急务,愿复置总计使之臣,使宰相领之。
若府库空竭,闾阎愁困,四方之民,流转死亡,而曰我能论道经邦,燮理阴阳,非愚臣之所知也!”
己酉,龙图阁直学士、吏部员外郎兼侍讲、知谏院杨畋卒,赠右谏议大夫。
畋素谨畏,每奏事,必发封数四而后上之。
自奉甚约,及卒,家无馀资。
特赐黄金二百两;其后端午赐讲读官御飞白书扇,亦遣使特赐,置其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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