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三(第8页)
及引元佐、元俨称皇兄、皇叔之类,皆本朝典礼,安得谓之无据!
窃原敕意,直欲加濮安懿王为皇考,与仁庙同称,此事非出清衷,必佞臣建白,苟悦圣情。
二三辅臣不能为陛下开陈正论,又将启其间隙,违背礼义,惑乱人情,忘先帝之眷荷,陷陛下于非正,得为忠乎?伏望陛下别降诏旨,以王珪等议为定,取前后所献不一之论,尽降出外,辨正是非,明其有罪,置之于法,可以涣释群疑,杜绝邪论。”
诲前后三奏,皆留中不行。
司马光言:“**言‘《仪礼》、令文、《五服年月敕》,皆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即出继之子于所生皆称父母。
’臣按礼法,必须指事立文,使人晓解。
今欲言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之服,若不谓之父母,不知如何立文?此乃**欺罔天下之人,谓其皆不识文理也。
又言‘汉宣帝、光武皆称其父为皇考。
’臣按宣帝承昭帝之后,以孙继祖,故尊其父为皇考,而不敢尊其祖为皇祖考,以其与昭穆同故也。
光武起布衣,诛王莽,亲冒矢石以得天下,名为中兴,其实创业,虽自立七庙,犹非太过,但称皇考,其谦损甚矣。
今陛下亲为仁宗之子以承大业,《传》曰:‘国无二君,家无二尊。
’若使尊濮王为皇考,则置仁宗于何地乎?**前以二帝不加尊号于其父祖,引以为法则可矣;若谓皇考之名亦可施于今日,则事恐不侔。
设使仁宗尚御天下,濮王亦万福,当是之时,命陛下为皇子,则不知谓濮王为父为伯?若先帝在则称伯,殁则称父,臣计陛下必不为此也。
以此言之,濮王当称皇伯,又何疑焉?愿陛下上稽古典,下顺众志,以礼崇奉濮安懿王,如珪等所议。”
枢密使、户部尚书、同平章事富弼,累上章以疾求罢,至二十馀上,帝固欲留之,不可。
秋,七月,癸亥,罢为镇海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河阳。
初除仆射及使相、弼八上章,乞以本官出守,不从。
将行,又乞罢使相或仆射一官,许罢仆射而改制焉。
丙寅,诏曰:“事有先后,故制有隆杀;礼有重轻,故用有丰约。
凡郊庙所以奉天地祖宗者,宜如故事;若乘舆服御之费,其务减省。”
丙子,放宫女百八十人。
辽主以太后射获熊,赏赉百官有差。
丁丑,太白昼见。
戊寅,观文殿大学士、尚书左丞贾昌朝卒。
帝幸其宅奠之,赠司空兼侍中,谥曰文元。
御篆墓碑曰“大儒元老之碑”
。
昌朝在侍从,多得名誉,及执政,以结宫人、宦官,数为谏官御史所攻云。
己卯,群臣上尊号曰体乾膺历文武睿孝皇帝,诏答不允。
庚辰,以淮南节度使兼侍中文彦博为枢密使。
初,彦博自河南入见,帝谓曰:“朕在此位,卿之力也。”
彦博对曰:“陛下登储纂极,乃先帝圣意,皇太后协赞之功,臣何与焉!”
帝曰:“备闻始议,卿于朕有恩。”
彦博逊避不敢当。
帝曰:“暂烦西行,即召还矣。”
彦博行未至永兴,亟有是命,又遣中使促之。
枢密使、吏部侍郎张昪罢为彰信节度使,平章事、判许州。
昪久在病告,求罢,凡七上章,乃得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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