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五(第11页)
戊午,复夏人和市。
张方平、司马光奏所详定内外封事,帝令中书参议。
光对延和殿,言:“封事善者,在陛下决行之。”
帝曰:“大臣多不欲行。”
光曰:“陛下询荛以广聪明,斯乃社稷之福,而非大臣之利也。”
癸亥,诏:“详定封事所奏,如其中有难行者,可召详定官赴中书问难,令述利害以进。”
己巳,京师地震。
帝问辅臣曰:“地震何祥也?”
曾公亮对曰:“天裂,阳不足;地震,阴有馀。”
帝曰:“谁为阴?”
公亮曰:“臣者君之阴,子者父之阴,妇者夫之阴,夷狄者中国之阴,皆宜戒之。”
吴奎曰:“但为小人党盛耳。”
帝不怿。
癸酉,葬宪文肃武宣孝皇帝于永厚陵,庙号英宗。
是月,判河阳军富弼上疏曰:“帝王都无职事,惟别君子、小人。
然千官百职,岂尽烦帝王辨之乎?但精求任天下之事者,不使一小人参用于其间,莫不得人矣。
陛下勿谓所采既广,所得必多,其间当防小人惑乱圣听。
奸谋似正,诈辞似忠,疑似之际,不可不早辨也。”
九月,丁丑,诏减诸路逃田税额。
壬午,祧僖祖及文懿皇后。
乙酉,祔英宗神主于太庙,乐曰《大英之舞》。
戊子,减两京畿内、郑、孟州囚罪一等,民役山陵者蠲其赋。
辛卯,徙封昌王颢为岐王,乐安郡王頵为高密郡王。
遣孙思恭等报谢于辽。
壬辰,录周世宗从曾孙贻廓为三班奉职。
甲午,辽遣使来贺即位。
戊戌,召知江宁府王安石为翰林学士。
辽主命给诸路囚粮。
辛丑,韩琦、吴奎、陈升之并罢。
琦历相三朝,或言其专。
自王陶论劾后,曾公亮因力荐王安石,欲以间琦。
琦称疾求去,帝不许,以诏书慰抚。
琦又疏有四当去,复不许。
厚陵复土,琦更不入中书,请甚坚。
于是帝夜召张方平议,且曰:“琦志不可夺矣。”
方平遂建议,宜宠以两镇节铖,且虚府以示复用;乃除镇安、武胜军节度使、守司徙、检校太师兼侍中、判相州。
帝复召知制诰郑獬草奎知青州及方平、赵抃参知政事制,赐双烛归舍入院,外廷无有知者。
明旦,獬进草,遂降付中书。
升之,初名旭,避帝嫌名,故以字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