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五(第4页)
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等言:“谨按大行遗制,丧服以日易月,自皇帝下至文武百官,并依先朝典故。
惟宗室出则惨服,居则衰麻以终制。
盖一法度,所以尊天子也。
皇帝承大统,奉宗庙,昌王、乐安郡王当与宗室同例,不容以私恩为异。”
从之。
丙寅,钱明逸罢翰林学士,为端明殿学士兼龙图阁学士。
先是御史蒋之奇言:“明逸倾险憸薄,在仁宗朝,附贾昌朝、夏竦、王拱辰、张方平之党,陷杜衍、范仲淹、尹洙、石介之徒,朝廷一空,天下同疾。
况文辞纰缪,政术乖疏,岂可冒居禁苑!”
而同知谏院傅卞亦有言。
执政召明逸,未以台谏章疏,使自引疾,因改命之。
丁卯,三司言:“在京粳米约支五年以上,虑岁久陈腐,欲令发运司于上供年额,权住起发五十万石,于谷价贵处减和籴之数,变市金银绢,输榷货务封桩,分给三路,以备军需。”
从之。
壬申,尚书左丞、参知政事欧阳修罢,为观文殿学士、刑部尚书、知亳州。
彭思永等既以论修贬,而知杂事御史苏寀、御史吴申言犹不已;修亦三表乞罢,故命出守。
初,英宗以疾未视朝,太皇太后垂帘,修与二三大臣主国论,每帘前奏事,或执政聚议,事有未同,修未尝不力争。
台谏官至政事堂论事,事虽非己出,同列未及启口,而修已直前折其短。
士大夫建明利害及所请,前此执政多弇阿,不明白是非,至修必一二数之曰:“某事可行,某事不可行。”
用是怨诽者益多。
英宗尝称修曰:“性直,不避众怨。”
修亦尝诵故相王曾之言曰:“恩欲归己,怨使谁当!”
既出守,遂连六表乞致仕,不从。
癸酉,以枢密副使、礼部侍郎吴奎参知政事。
帝欲用奎,宰相言:“陈升之有辅立陛下功。”
帝曰:“奎辅立先帝,其功尤大。”
遂越次用之。
奎入谢日,进《治说》三篇。
帝尝语以追尊濮王事与汉宣帝异,奎对曰:“然,宣帝于昭帝祖行,昭穆不相当,又大臣所立,岂同仁宗!
此天地之恩,不可忘也。
追尊事诚牵私恩。”
帝言:“此为欧阳修所误。”
奎对曰:“韩琦于此事亦失众心。
臣数为琦所悖,天下公论,不敢于君前有所隐。”
它日,奎进言:“陛下宜推诚以应天,天意无它,合人心而已。
若至诚格物,物莫不以至诚应于上,自然感召和气。
今民力困极,国用窘乏,直须顺成,然后可及它事也。
帝王之职,所难在判别忠邪,其馀庶务,各有司存,但不使小人得害君子,君子常居要近,则自治矣。”
帝因言尧时四凶犹在朝,奎对曰:“四凶虽在,不能惑尧之聪明。
圣人以天下为度,何所不容!
未有显过,固宜包荒,但不可使居要近耳。”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