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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六十五(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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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而濮议果起,珪、镇谓唐英有先见之明,故荐之。

乙巳,宝文阁成,置学士、直学士、待制官,奉英宗御书藏于阁。

六月,戊申,辽有司奏新城县民杨从谋反,伪署官吏,辽主曰:“小人无知,此儿戏耳。”

独流其首恶,馀释之。

河北旱,民流入京师。

待制陈荐请以便籴司陈粟贷民,户二石,从之。

司马光上疏曰:“圣王之政,使民安土乐业而无离散之心,其要在于得人而已。

以臣愚见,莫若择公正之人为河北监司,使察灾伤州县,守宰不胜任者易之,然后多方那融斗斛,使赈济土著之民,居者既安,则行者思反。

若县县皆然,岂复有流民哉!”

于是诏河北运司约束州县,倍加存恤。

己未,以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府赵抃知谏院。

入谢,帝谓抃曰:“闻卿入蜀,以一琴一鹤自随,为政简易,亦称事邪?”

故事,近臣自蜀还者,必登省府,不为谏官;大臣以为疑,帝曰:“吾赖其言耳。

倘欲大用,何必省府乎!”

抃上疏言任道德,委辅弼,别邪正,去侈心,信号令,平赏罚,谨机密,备不虞,勿数赦,容谏诤十事。

又言吕诲、傅尧俞、范纯仁、吕大防、赵鼎、马默,皆骨鲠敢言,久谴不复,无以慰搢绅之望。

复论五费,谓宫掖、宗室、官滥、兵冗、土木之事,多见纳用。

辛未,诏:“天下官吏有能知差役利害,可以宽减者,实封条析以闻。”

先是三司使韩绛言:“害农之弊,无甚差役之法。

重者衙前,多致破产,次则州役,亦须重费。

向闻京东民有父子二丁将为衙前,父告其子云:‘吾当求死,使汝曹免于冻馁。

’遂自经而死。

又闻江南有嫁其祖母及与母析居以避役者,又有鬻田减其户等者,田归官户不役之家,而役并于同等见存之户。

望令中外臣庶,条其利害,委侍从台省官集议裁定,使力役无偏重之患,则农民有乐业之心。”

帝纳其言,故有是诏。

役法之议始此。

陕西运运使薛向言:“知青涧城种谔招西人硃令陵,最为横山得力酋长,已给田十顷、宅一区,乞除一班行,使夸示诸羌,诱降横山之众。”

诏增给田五顷。

谔,世衡之子也。

向在英宗时,尝献《西陲利害》十五篇。

去冬又上疏陈御边五利:一曰任将帅以制其冲,二曰亟攻伐以罢其敌,三曰省戍兵以实其力,四曰绝利源以敝其国,五曰惜经费以固其本。

疏奏,英宗称善,尝置诸左右,帝见而奇之。

会边臣多言横山族帐可招纳者,是日,召向入。

凡向所陈计策,帝皆令勿语两府,自以手诏指挥。

壬申,辽以度支使赵徵参知政事。

乙亥,御史张纪言:“近岁以来,百司庶务,多禀决于中书。

臣谓**不当侵有司之职,有司亦不当以细务汩**。”

诏:“中书、枢密院,应细务合归有司者,条析以闻。”

后中书具三十一事,枢密院具六十二事,皆归之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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