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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六十七(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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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初,与家人诀,弃官入秦,誓不见母不还。

行次同州,得焉,刘时年七十馀矣。

知永兴军钱明逸以其事闻,诏寿昌赴阙。

时言者共攻李定不服母丧,王安石力主定,因忌寿昌,但付审官院授通判。

居数岁,其母卒,寿昌哭泣几丧明,士大夫多以歌诗美之,苏轼为作序,且激世人之不孝者。

李定见而衔之。

东上閤门使、枢密都承旨李评,喜论事,又尝言助役法不可行,王安石尤恶之。

初,紫宸上寿,旧仪但言枢密、宣徽、三司副使不坐,而故事,亲王、皇亲并坐,惟集英大宴,乃有亲王、驸马都尉不坐之仪。

时评定新仪,初无改易,而遽劾閤门内不当令亲王、皇亲、驸马于紫宸预坐,以为不遵新制,贾佑、马仲良皆坐免官。

王安石奏:“评所定自不明,而辄妄劾閤门官吏,当罪评。”

帝曰:“评固有罪,然亦未可专罪评也。”

安石遂留自,乞东南一郡,帝不许。

安石恶评,必欲去之。

丁卯,入对,辩其上寿新仪不可用,且具言评欺罔之状,乞推鞫;帝令送宣徽院取勘,亦不遽罪评。

己巳,安石谒告,请解机务。

帝怪安石求去,曰:“得非为李评事乎?朕与卿相知,近世以来所未有。

所以为君臣者,形而已,形固不足累卿;然君臣之义,固重于朋友。

若朋友与卿要约勤勤如此,亦宜少屈;朕既与卿为君臣,安得不为朕少屈!”

安石欲退,帝又固留,约令入中书。

安石复具奏,而閤门言:“有旨,不许收接。”

安石乃奉诏。

司马光乞差前知龙水县范祖禹同修《资治通鉴》,许之。

祖禹,镇从孙也。

戊寅,诏修武成王庙。

乙酉,辽以特里衮耶律白为中京留守。

丙戌,知谏院胡宗愈罢。

王安石议分审官为东、西院,东主文,西主武,以夺枢密之权,且沮文彦博也。

彦博言于帝曰:“若是,则臣无由与武臣相接,何由知其才而委令之哉!”

帝不听。

宗愈亦力言其不可,且言李定匿丧不孝。

帝恶之,手诏:“宗愈潜伏奸意,中伤善良,贬通判真州。”

宗愈,宿之子也。

是月,辽主御永安殿,放进士赵廷睦等百三十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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