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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八十(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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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与小人,皆在陛下心之所召。

且凡人之进学莫不于少时,今圣质日长,数年之后,恐不得如今日之专,窃为陛下惜也。”

乙卯,辽赈祖州贫民。

丁巳,诏免徒役,终身者五岁免之。

己未,赈春州贫民。

癸亥,汉东郡王宗瑗卒。

丙寅,辽禁挟私引水犯田。

六月,丙子朔,诏:“乡户衙前役满未有人替者,依募法支雇食钱。

如愿投募者听,仍免本户身役;不愿投募者,速召人替。”

庚辰,辽主驻散水原。

癸未,诏:“司谏、正言、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仿故事,以升朝官通判资序历一年者为之。”

丁亥,辽命燕国王延禧知中丞司事,以同知南院枢密使事耶律聂里知右伊勒希巴,以知右伊勒希巴事耶律鄂嘉同知南院枢密使。

庚寅,北院枢密使耶律颇德致仕。

戊戌,诏:“黄河未复故道,终为河北之患。

王孝先等所议,已尝兴役,不可中罢,宜接续工料,期于必成。”

范纯仁乞寝前命以杜希合,尚书王存等亦言:“孝先初未有必然之论,但侥倖万一以冀成功,且预求免责。

若遂听之,将有噬脐之悔。

乞遣使覆案,审度可否,兴工未晚。”

庚子,三省、枢密院奏事延和殿,文彦博、吕大防、安焘谓河不东则失中国之险,为契丹利,范纯仁、王存、胡宗愈则以虚费劳民为忧。

存谓:“契丹自景德至今八九十年,通好如一家,设险何与焉!

不然,如石晋末耶律德光入汴,岂无黄河为阻?况今河流亦未必便冲过北界也。”

太皇太后曰:“且熟议。”

明日,纯仁又画四不可之说以进,且曰:“北流数年,未为大患,而议者恐失中国之利,先事回收,正如顷西夏本不为边患,而好事者以为不取恐失机会,遂兴灵武之师也。”

于是收回戊戌诏书。

辛丑,夏人寇塞门砦。

癸卯,刘安世言:“胡宗愈操行污下,毁灭廉耻,诚不足以辅佐人主,参预国论,乞特行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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