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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八十二(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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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月,门下侍郎苏辙奏:“近臣以董敦逸言川人太盛,差知梓州冯如晦不当,指为臣过,遂面陈本末。

寻蒙宣谕,深察敦逸之妄,然亦须略加别白。

其敦逸言臣章疏,乞早付三省施行。”

敦逸又言:“奏差除之人,唯苏轼为多,或是亲知,或其乡人,致仕路有不平之叹。

近高丽买书、黄河软堰之事,皆得旨已行,寻以轼、辙见拒而罢。

臣闻人君者,制命者也;人臣者,承君之命而奉行者也。

命令重则君尊,命令轻则臣强。

今陛下已行之命,而轼、辙违而拒之,语其情犯,又非苏颂、范百禄之比,释而不治,命令轻矣。

乞断自宸衷,指挥施行。”

夏,四月,丁未朔,夏人来谢罪,愿以兰州易塞门、安远二砦,诏数以违顺不常而却其请。

甲寅,令范祖禹依先朝故事,止兼侍讲。

乙卯,辽兴中府甘露降,辽主遣使祠佛饭僧。

丁巳,诏;“今后南郊合祭天地,依元祐七年例施行,罢礼部集官详议。”

甲子,以知永兴军李清臣为吏部尚书。

癸酉,辽主猎于西山。

癸未,苏轼同吕希哲、吴安诗、丰稷、赵彦若、范祖禹、顾临请以唐宰相陆贽《奏议》校正缮写进呈。

五月,己卯,以吏部尚书李清臣为资政殿学士、知真定府,姚勔论其不当召用故也。

辛卯,御史董敦逸、黄庆基并罢。

敦逸四状言苏辙,庆基三状言苏轼,谓轼昔为中书舍人,所行制词,指斥先帝,而辙相与表里以紊朝政。

三省同进呈,吕大防奏曰:“敦逸、庆基言轼制词谤毁先帝,臣窃观先帝圣意,本欲富国强兵以鞭挞四裔,而一时群臣将顺太过,故事或失当。

及太皇太后与皇帝临御,因民所欲,随时救改,盖事理当然耳。

汉武帝好用兵,重敛伤民,昭帝嗣位,博采众议,多行寝罢;明帝尚察,屡兴惨狱,章帝易之以宽厚,天下悦服;未有以为谤毁先帝者也。

至如本朝真宗即位,弛放逋欠以厚民财;仁宗即位,罢修宫观以息民力;亦未闻当时士大夫有以为毁谤先帝者。

自元祐以来,言事官有所弹击,多以谤毁先帝为辞,非惟中伤善类,兼欲摇动朝廷,意极不善。

若不禁止,久将为患。”

苏辙因奏曰:“臣昨取兄轼所撰吕惠卿制观之,其言及先帝者,有曰:‘始以帝尧之仁,姑试伯鲧,终焉孔子之圣,不信宰予。

’兄轼岂谤毁先帝者邪?臣闻先帝末年,亦自深悔已行之事,但未暇改耳。

元祐变更,盖追述先帝美意而已。”

太皇太后曰:“先帝追悔往事,至于泣下。”

大防曰:“闻永乐败后,先帝尝咎两府大臣略无一人能相劝谏,然则一时过举,非出先帝本意明矣。”

太皇太后曰:“此事官家当深知。”

于是斥敦逸、庆基为湖北、福建转运判官。

中丞李之纯、御史杨畏、来之邵言二人诬陷忠良,其责太轻。

丙申,诏各与知军差遣,敦逸知临江军,庆基知南康军。

苏轼以札子自辨,言:“臣任中书舍人日,适值朝廷窜逐数人,所行告词,皆是元降词头所述罪状,非臣私意所敢增损。

内吕惠卿告词,事涉先朝,不无所忌。

臣愚意以为古今如鲧为尧之大臣而不害尧之仁,宰予为孔子高弟而不害孔子之圣。

又况再加贬黜,深恶其人,皆先朝本意,则臣区区之忠,盖自谓无负矣。

今庆基乃反指以为诽谤,不亦矫诬之甚乎!

其馀所言李之纯、苏颂、刘谊、唐义问等告词,皆是庆基文致附会以成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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