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十二(第3页)
己卯,诏赐米百万石、钱二十万缗赈之。
侍御史贾易率同官杨畏、安鼎流论浙西灾伤不实,乞行考验,诏用其说。
范祖禹封还录黄,奏曰:“国家根本,仰给东南,今一方赤子,呼天赴诉,开口仰哺,以脱朝夕之急,奏灾虽小过实,正当略而不问。
若因此惩责,则自今官司必以为戒,将坐视百姓之死而不救矣。
给散无法,枉费官廪,赈救不及贫弱,出粜反利兼并,此乃监司使者之事,朝廷亦难遥为处画也。
所言伏乞更不施行。”
从之。
八月,戊子朔,贾易上疏言:“苏轼顷在扬州题诗,以奉先帝遗诏为‘闻好语’,草吕大防制云‘民亦劳止’,引用厉王诗,以比熙宁、元丰之政。
弟辙早应制科,试文缪不及格,幸而滥进,与轼皆诽怨先帝,无人臣礼。”
至引李林甫、杨国忠为喻。
奏既入,又有别疏。
宰执进呈,具言易前后异同之语,退,复具奏曰:“臣等窃知易乃王安礼所善,安礼以十科荐之。
今群失职之人,皆在江、淮,易来自东南,此疏不惟摇动朝政,亦阴以申群小之愤。”
乃诏与易外任,寻以本官出知庐州。
庚寅,辽主以霖雨罢猎。
辛卯,诏御史台:“臣僚亲亡十年不葬,许依条弹奏及令吏部检举。”
壬辰,翰林学士承旨苏轼罢。
轼既为贾易诬诋,赵君锡相继言之。
后数日,入见,具辨其事,因复请外。
诏以龙图阁学士知颍州。
乙未,御史中丞赵君锡罢为吏部侍郎,以附和贾易论苏轼也;寻出知郑州。
己亥,令文武臣出入京城门,书职位、差遣、姓名及所往。
壬寅,辽主幸庆州,谒庆陵。
乙巳,诏章惇复右正议大夫。
惇坐苏州买田不法,降一官,至是满,当复,故有是诏。
给事中硃光庭言:“惇不当用常法叙复。”
于是更诏候一期取旨。
己酉,修《神宗宝训》。
癸丑,诏:“鄜延路都监李仪等,以违旨夜出兵入界,与夏人战,死,不赠官,馀降官等。”
初,两宫幸李端愿宅临奠,既还,蔡确母明氏自氈车中呼:“太皇万岁,臣妾有表。”
卫士取而去。
及三省进呈明氏马前状,太皇太后宣谕曰:“蔡确不独为吟诗谤讟,缘此人于社稷不利。
若社稷之福,确当便死。
此事公辈亦须与挂意。”
刘挚曰:“只为见吕惠卿二年量移,便来攀例。”
苏辙曰:惠卿量移时,未有刑部三年之法。”
吕大防乞令开封府发遣,从之。
既而挚以发遣为太甚,大防复奏乞且令开封府告示,硃光庭封还录黄,言:“确罪比四凶,岂有复还之理!
乃以刑部常法预先告示,理极不可。”
遂寝前诏。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