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十五(第11页)
辽主如黑岭。
壬申,京师地震。
时有请以王安石《三经义》发题试举人者,右正言晋陵邹浩言:“《三经义》者,所以训经,而其书非经也。
以经造士,而以非经之题试之,甚非先帝专任经术之义。”
乃止。
八月,丙子朔,熙河兰岷路复为熙河兰会路。
丁亥,诏:“侍从中书舍人以上各举所知二人,权侍郎以上举一人,仍指言所堪职任。”
九月,丁未,以霖雨罢秋宴。
己酉,吏部尚书叶祖洽言:“王珪罪恶,比刘挚等最为暴著,今罪罚轻重不侔,何以慰天下公议!”
诏:“珪诸子并勒停,永不收叙。”
庚戌,横州编管秦观,特除名,永不收叙,移送雷州。
丙辰,朝奉大夫充秘阁校理孔平仲,特落职,送吏部与合入差遣,坐党附元祐用事者非毁先朝所建立也。
丁巳,蹇序辰、安惇以诉理事入对。
曾布言:“此事株连者众,恐失人心。
昨朝廷指挥,令言有不顺者具名闻奏,中外皆以为平允,然恐议论者更有所加,愿圣意裁察。
臣尝谓诉理之人,本无可罪。
今刑部左右两曹,一主断狱,一主叙雪。
盖自祖宗以来,凡得罪经断诉雪者,比比而有。
但元祐用事之人,特置一司以张大其事,信为可罪,其诉雪者似不足深责。
昔真宗践阼,有建议欲放天下欠负者,真宗云:‘先帝何以不放?’大臣言:‘先帝留此以遗陛下,以固结天下人心。
’真宗欣然从之。
盖人心不可失也。”
帝深纳其言,而序辰及惇所陈已纷纷矣。
右正言邹浩言:“初旨但分两等,谓语及先帝并语言过差而已。
而今所施行,混然莫辨,以其近似难分之迹,而典刑轻重,随以上下,是乃陛下之威福操柄下移于近臣,愿加省察,以为来事之鉴。”
壬戌,看详诉理所言:“郑侠上书谤讪朝政并王安国非毁安石等罪名,元祐初除雪不当。
又,王A080、王斿进状内言父安国冤抑未除。”
诏:“郑侠除名勒停,依旧送英州编管,永不量移。
王A080罢京东转运判官,差监衡州盐酒税,王斿监江宁府粮料院。”
冬,十月,乙亥朔,辽主驻藕丝淀。
己卯,辽以南府宰相额特勒兼契丹行宫都部署,以傅导燕国王延禧。
先是南府有讼,各州府得就按之,其后非奉枢密檄,不得鞫问,以故讼者稽留。
额特勒奏请如旧制,辽主从之。
甲午,昭州别驾、化州安置范祖禹卒。
祖禹平居恂恂,口不言人过;至遇事,别白是非,不少借隐。
在迩英,献纳尤多。
尝进《唐鉴》十二卷,深明唐三百年治乱,学者尊之,目为“唐鉴公”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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