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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九十八(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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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汉国王宗杰相继卒,后谥孝悼。

宗杰、宗望、皆太祖子;宗杰圣穆皇后所生,宗望钦宪皇后所生也。

诏以二圣未还,郡县官毋得用乐。

辛巳,诏:“沿大河置巡察六使,自白马、浚抵沧州,分地以为斥候。”

李纲言:“国家御戎,皆在边郡,金人乃扰吾心腹。

请命诸路州军以渐修葺城池,缮治器械,朝廷量行应副。”

乃命城池应修者,降度牒与之。

又令淮、浙、荆湖六路,以常平钱造衲衣二十万及市竹枪、箭簳、弩桩输行在。

帝尝问纲:“靖康初能守京城,金人再至,遂不克守,何也?”

纲曰:“金人初来,未知中国虚实,虽渡河而尼玛哈兵失期不至,再来则两路并进;初时勤王之师,数日皆集,再来围城,始召天下兵,遂不及事;初时金人寨于西北隅,而行营司兵屯城中要地,四方音问不绝,再来朝廷自决水浸西北隅,而东南无兵,敌反据之,故外兵不得进。

又,渊圣即位之初,将士用命;其后刑赏失当,人尽解体,城中无任责之人,敌至,造桥渡濠,全不加恤,敌遂登城。

此前后所以异也。”

壬午,张悫同知枢密院事。

甲申,诏:“尚书户部右曹所掌坊场、免役等法及所辖库务,并归左曹,以尚书总领。”

乙酉,诏监司、州县职田并罢,令提刑司尽数申尚书省。

以宗泽为延康殿学士、开封尹、东京留守。

抗疏请帝还京,不听。

钱盖复龙图阁待制,充陕西总制使;右武大夫、恩州观察使、主管西蕃部族赵怀恩,特封陇右郡王。

初,盖在陕西,尝建议:“青唐无豪发之得,而所费不资,请求唃氏后而立之,必得其力。”

帝是其策,俾持告赐怀恩,因召五路兵赴行在。

初,京西北路提点刑狱公事许高,河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许亢,总师防洛口,望风奔溃,夺官,流琼州、吉阳军。

高、亢自颍昌以五百骑趋江南,至南康,谋为变,知军事李定、通判韩璹以便宜斩之,及是以闻。

众谓擅杀非是,李纲言:“高、亢之弃其师,朝廷不能正军法,而猝取诛之,必健吏也。

使后日受命捍贼者,知退去而郡县之吏亦得诛之,其亦少知所戒乎!

是当赏。”

乃命进一官。

丙子,李纲上疏,一曰募兵,谓:“熙、丰时,内外禁旅五十九万人,崇、观以来,阙而不补者几半。

为今之计,莫若取财于东南而募兵西北。

河北之人为金人所扰,未有所归,关西、京东、西流为盗者,不知其几。

请乘其不能还业,遣使招之,合十万人,于要害州军别营屯戍,使之更番入卫行在。”

二曰买马,谓:“金人专以铁骑取胜,而吾以步军敌之,宜其溃散。

今行在之马不满五干,可披带者无几,权时之宜,非括买不可。

请先下令,非品官将校,不许乘马;然后令州籍有马者,以三等价取之,严隐寄之法,重搔扰之禁,则数万之马,尚可得也。

至其价则须募民出财以助,多者偿以官告、度牒。”

诏三省以次施行。

其募兵陕西、河北各三万人,委经制招抚司;京东、西各二万人,委本路提刑司。

溃卒、厢军,皆许改刺。

诏:“京东西、河北东路及永兴军、江、淮、荆湖等路,皆置帅府、要郡。”

初,李纲欲因帅府以寓方镇之法,黄潜善等言:“帅府、要郡虽可行,但未可如方镇割隶州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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