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零二(第3页)
诸将出,泽复曰:“吾度不起此疾,古语云:‘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
遂卒,年七十。
是日,风雨晦冥,异于常日。
泽将殁,无一语及家,但连呼“过河”
者三。
遗表犹赞帝还京,先言“已涓日渡河而得疾”
,其末曰:“属臣之子,记臣之言,力请銮舆,亟还京阙,大震雷霆之怒,出民水火之中。
夙荷君恩,敢忘尸谏!”
泽自奉甚薄,方谪居时,饘粥不继,吟啸自如。
晚年俸入稍厚,亦不异畴昔,尝曰:“君父当侧身尝胆,臣子乃安居美食邪!”
所得俸赐,遇寒士与亲戚贫困者,辄分之,养孤遗几百馀人。
死之日,都人为之号恸,朝野无贤愚,皆相吊出涕。
初,泽既拘留金使,帝屡命释之,泽不奉诏。
至是资政殿大学士充祈请使宇文虚中至东京,而泽已病,虚中摄留守事,遂归之。
时帝已除泽门下侍郎兼御营副使、东京留守,命未下而讣闻,诏赠观文殿学士。
后谥忠简。
甲申,叶浓自福州引兵破宁德县,复还建州,既而又破政和、松溪二县。
戊子,诏:“自今士卒有犯,并依军法,不得剜眼、刳心,过为惨酷。”
令御营使司行下。
乙未,侍卫以军都指挥使郭仲荀为京城副留守。
甲辰,以北京留守、河北东路制置使社充为枢密直学士,充开封尹、东京留守。
且命充镇抚军民,尽瘁国事,以继前官之美;遵禀朝廷,深戒妄作,以正前官之失。
自宗泽卒,数日间将士去者十五,都人忧之,相与请于朝,言泽子宣教郎颖尝居戎幕,得士卒心,请以继其父任。
会充已除留守,诏以颖直秘阁,起复,充留守判官。
充无意恢复,尽反泽所为,由是泽所结两河豪杰皆不为用。
金人闻宗泽死,决计用兵,河北诸将欲罢陕西兵,并力南伐,河东诸将不可,曰:“陕西与西夏为邻,事重体大,兵不可罢。”
左副元帅宗翰曰:“初与夏人约夹攻宋而夏人弗应,而耶律达实在西北交通西夏。
吾舍陕西而会师河北,彼必谓我有急难,将乘间窃发以牵制吾师,非计也。
宋人积弱,河北不虞,宜先事陕西,略定五路,既戡西夏,然后取宋。”
时宗翰之意,欲舍江、淮而专事于陕,诸将无能识其意者。
议久不决,奏请于金主。
金主曰:“康王当穷其所往而追之。
俟平宋,当立籓辅如张邦昌者。
陕右之地,亦未可置而不取也。”
乙巳,命洛索平陕西,博勒和监军。
以尼楚赫守太原,耶律伊都留云中。
命宗翰南伐,会东师于黎阳津。
金移宋二帝于上京。
是月,礼部贡院言应词学兼茂科朝奉郎袁正功合格,诏减二年磨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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