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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一十二(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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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败金兵于洵阳,乃弃均、房去。

时军食益艰,张浚乃以彦兼宣抚司参议,驻兵达州,而留统制官、武功大夫格禧以兵三千守金、房。

庚辰,江西安抚大使赵鼎言:“岳、鄂为沿江上流控扼要害。

鄂州虽有帅臣及军万馀,其间大半皆乌合之众,以至器械未备,万一有警,难以枝梧。

欲候虔贼既平,令岳飞以全军往岳、鄂屯驻,不惟江西藉其声援,可保无虞,而湖南、二广亦获安妥。”

诏俟飞平江西、湖广贼毕听旨。

时朝廷闻李横失利,乃诏横等屯驻,非奉朝旨,毋得进兵。

辛巳,罢宣抚司便宜黜陡。

初,张浚既受黜陡之命。

事重者敕行之。

参知政事席益、签书枢密院徐俯大不平,指以为僭。

及是浚还行在而王似等代之,故有是旨。

故承议郎胡端修,赠直秘阁,以元符上书入籍故也。

六月,甲申朔,荣州防御使、神武后军统制巨师古除名,广川编管。

初,师古以所部屯扬州,淮南宣抚使韩世忠令移屯泗上,师古称疾不出,世忠怒,劾之,诏统领官高举将其军还行在。

丙戌,复置六部架阁库。

自崇宁间何执中为吏部,始建议置吏部架阁官。

其后诸曹皆置,凡成案留部二年,然后后畀而藏之,又八年,则委之金耀门文书库。

尚书吏部侍郎韩肖胄为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充大金军前奉表通问使;给事中胡松年试工部尚书,充副使。

肖胄子孙官七人,松年五人。

丁亥,入辞,肖胄言:“今大臣各徇己见,致和战未有定论。

然和议乃权时宜以济艰难,它日国步安强,军声大振,理当别图。

今臣等已行,愿毋先渝约。

或半年不复命,必别有谋,官速进兵,不可因臣等在彼间而缓之也。”

肖胄母文氏,闻肖胄当行,为言:“韩氏世为社稷臣,汝当受命即行,勿以老母为念。”

帝闻之,诏特封荣国太夫人以宠其节。

庚辰,宣抚处置使张浚奏捷,且请赴行在,诏王似、卢法原督使趋赴任,仍降诏抚存蜀中,王彦特放罪,复往金州控扼。

时浚方论却敌之功,将佐幕客皆以便宜迁秩。

既而似、法原俱至蜀,浚遂与宝文阁直学士刘子羽、参议官、左通议大夫王庶、主管机宜文字、兵部员外郎冯康国、鼎州团练使、提举江州太平观刘锡、左朝散郎、利州路提点刑狱公事冯楫权枢密院计议官,偕行俱东。

甲午,神武前军统制兼淮南宣抚司都统制王〈王燮〉为荆南府、潭、鼎、澧、岳、鄂等州制置使。

时鼎寇杨么复犯公安、石首二县,先五日,会湖南安抚使折彦质会荆鄂潭鼎统制官辛太、崔邦弼、任安、杜湛之众往讨之。

彦质数请济师,乃命〈王燮〉总舟师以行,遣忠锐第一将崔增、神武后军统领高进以所部五千从〈王燮〉,又命韩世忠、刘光世各以舟五百与之,仍持五月粮以行,凡湖南、北兵并受〈王燮〉节度。

时知岳州范寅敷遭内限,以策献于湖南安抚使折彦质以闻。

诏下其议,命王〈王燮〉行之。

已而〈王燮〉请招安金字牌。

帝曰:“近来贼盗踵起,盖黄潜善等专务招安而无弭盗之术,高官厚禄以待渠魁,是赏盗也。

么跳梁江湖,罪恶贯盈,故命讨之,何招安为!

但令〈王燮〉破贼后,止戮渠魁数人,贷其馀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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