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二(第9页)
肖胄至汴梁,伪齐刘豫欲见之;副使胡松年曰:“见之无害。”
豫之臣欲令以臣礼见,肖胄未有以答,松年曰:“皆大宋之臣,当用敌礼。”
豫不能折。
既见,松年长揖豫,叙寒温如平生。
豫欲以君臣之礼傲之,松年曰:“松年与殿下比肩事主,不宜如是。”
豫问:“主上如何?”
松年曰:“圣主万寿。”
豫曰:“其意何在?”
松年曰:“主上之意,必欲复故疆而后已。”
豫有惭色。
丙寅,尚书考功员外郎兼权监察御史硃异宣谕浙东、福建还。
异出使九月,阅所按吏凡八人,荐士张九成等十二人。
丁卯,诏录用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六朝勋臣自曹彬至蓝元振三百二十人子孙。
先是徽猷阁待制宋伯友言:“艰难以来,中原隔绝,功臣子孙,凋丧殆尽;乞访其后,量材录用。”
故有是旨。
其后是赵普、赵安仁、范质、钱若水诸孙,皆官之。
己巳,枢密院计议官、权监察御史薛徽言宣谕湖南还。
徽言出使九月,阅所按吏十六人,荐士刘延年等三人。
庚午,诏:“无职田选人及亲民小使臣,并给茶汤钱十千,职田少者通计增给。”
先是御笔增选人、小使臣俸以养廉,辅臣进呈,帝谕以“今饮食衣帛之直,比宣和不啻三倍,衣食不给而责以廉节,难矣。
宜变旧法以权一时之宜。”
户部尚书黄叔敖言:“文武官料钱,各有格法,不可独增选人、小使臣;乞令提刑司均州县职田于一路,通融应副,无职田及职田少者增支。”
从之。
癸酉,宰相吕颐浩、参知政事席益、签书枢密院事徐俯,以旱乞罢政,帝曰:“与其去位,曷若同寅协恭,交修不逮,思所以克厌天心者!”
颐浩等乃复视事。
时以旱故,诏群臣言阙政。
礼部尚书洪拟曰:“法行之公,则人乐而气和;行之乖,则人怨而气偏。
试以小事论之:近时监司守臣献羡馀则黜之,宣抚司献则受之,是行法止及疏远之臣也。
有自庶僚为侍从,卧家视事,未尝入谢,得美职而去;若鼓院官移疾废朝,则斥罢之;是行法止及冗贱之官也。
榷酤立法甚严,犯者籍家财以充赏;而大官有势者,连营列障,公行酤卖,则不敢问;是行法止及孤弱之家也。
小事如此,推广而言之,则怨多而和气伤可知矣。”
疏奏,帝嘉纳。
甲戌,神武中军统制兼提举宿卫亲兵杨沂中自严州还,以沂中兼带御器械。
武功大夫、忠州团练使、閤门宣赞舍人、御前忠锐第四将范温以所部充神武中军左部统领。
乙亥,硃胜非起复旧官,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特命睿思殿祗候陈彦臣宣押赴行在。
诏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选兵三千人移戍广州。
丙子,以久旱,诏诸路监司分按州县,亲录囚徒以察冤滞。
己卯,诏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知秦州张荣以所部赴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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