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五(第3页)
光世、世忠纵有睚眦,今日宜释前憾,结欢如初。”
二人感泣,再拜曰:“臣等顷过听,尝有违言;至于国事,不敢分彼此。
今乃烦君父训饬,臣等敢不奉诏!”
鼎等顿首贺。
帝曰:“将帅和,社稷之福也。”
命近侍出内金盘尊斝赐光世、世忠、俊,酒一行,并所饮器赐之,陛辞而退。
鼎谓与求曰:“将帅国之爪牙,推毂授帅,则闻之矣;天子御正衙,赐卮酒而亲劝之,未之前闻。
臣闻英宗皇帝于司马光尝有是赐,其后渊圣皇帝用李纲,实踵行之。
光世等乃蒙恩宠如此,必有以图报。”
诏:“光世妻汉国夫人向氏,俊妻华原郡夫人魏氏,并特给内中俸,如世忠妻例。”
自建帅府以来,俊常以军从帝行,至是始军于外,在帝左右者惟杨沂中而已。
癸酉,金遣使告哀于齐、高丽、夏;仍诏齐自今称臣,勿称子。
齐知濠州马秦引兵犯光州,承信郎、权主管州事王莘率众拒敌,淮西宣抚使刘光世遣统制官郦琼、靳赛以所部援之。
甲戌,金主诏中外公私禁酒。
二月,丙子,清远军节度使、神武后军统制、充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岳飞为镇宁、崇信军节度使。
岳飞自池州入朝,前一日,御笔赐岳飞银帛二千区两,封其母荣国太夫人姚氏为福国太夫人,亲属为承信郎者一人,封孺人者二人,赐冠帔三道,赏淮西之功也。
刑部尚书兼详定一司敕令章谊试户部尚书。
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兼权给事中晏敦复权尚书吏部侍郎。
丁丑,帝御舟发平江府,晚,泊吴江县。
戊寅,命祠部员外郎兼权太常少卿张铢奉太庙神主自海道至临安府,令本府饬同文馆安奉;其景灵宫神御祭享事,令温州能判权管。
御舟宿平望镇。
己卯,宿秀州北。
庚辰,宿崇德县。
辛巳,宿临平镇。
壬午,御舟至临安府行宫,留守孟庾率京官小使臣以上迎于五里外。
帝还行宫,赐百官休沐三日。
癸未,诏:“扈从官吏并转一官资。”
枢密院承旨兼都督府参谋官折彦质至行在。
始,赵鼎议遣彦质至川、陕谕指西帅,而彦质言:“折可求辜负国恩,不能守节;臣之儿女七人,昨在京师为金人取去,传闻亦在府州。
倘臣以督府上佐骤至川、陕,于职事岂能人人得其欢心!
万一因疑似之迹兴暗昧之谤,则臣一身不可自保,况为朝廷办事!
伏望追寝成命,别赐令诏不行。”
遂罢入蜀之议。
乙酉,川陕宣抚副使卢法原,言已选锐兵五千,令右武大夫、开州团练使刘锜统领,速赴行在。
丙戌,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赵鼎守左仆射,知枢密院事张浚守右仆射,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都督诸路军马。
始议浚以右揆出使湖外平杨么,鼎升左揆,鼎密启曰:“宰相事无不统,不必专以边事,乃为得体。”
暨两制出,浚独以军功及专任边事为言。
帝既以边事付浚,而改政事及进退人才皆付于鼎矣。
以岳飞为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制置使、充神武后军都统制,将所部平湖贼杨太,赐钱十万缗、帛五千匹为犒军之费,以湖北转运判官刘延年充随军转运,及令湖南、江西漕臣薛弼、范振应副随军钱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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