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五(第8页)
己未,诏:“乡村五保为一大保,通选保正,于免役令中去长字。”
始改绍圣法也。
先是言者以为:“役法行之岁久,积至大弊,乡村乡保正长,最为重役,不专取物力薄厚,而兼用人丁多寡,不通轮一乡点差,而但取逐甲人户。
官吏贪浊,差募之际,富者以贿赂幸免,贫者以诛求受害,被役一次,辄至破产。
民巧为规避,遂有父亡、母嫁,兄弟析产,求免役次,非惟重困民力以虚邦本,亦将有伤民教以坏风俗。
乞下有司稍革旧法,专用物力及通轮一乡差募保正长,凡官吏因役事受财者,重示惩诫。”
又,进士上书:“窃观方今害民之法,无如保甲之弊。
愿更去保甲法,复申元祐之制,行户长之法。”
故有是旨,仍许今后差物力高单丁每都不得过一人;即应充而居它乡别县或城郭及僧道,并许募人充役,官司毋得追正身,馀如见行条法。
时祠部员外郎林季仲,亦奏乞总一乡物力,次第选差,其单丁,许募人充役,于是颇采其说焉。
庚申,诏:“韩世忠纪律严明,岳飞治军有法,并令学士院降诏奖谕。”
时世忠移屯淮甸,军行整肃,秋毫无犯。
飞移军潭州,所过不扰,乡民私遗士卒酒食,即时偿直。
帝闻之,故有是诏。
丙寅,金主闻昏德公以甲子日薨,遣使致祭及赙赠。
时兵部侍郎司马朴与通问副使、修武郎硃弁同在燕山,闻上皇崩,议举哀制服。
弁欲先请,朴曰:“吾侪为人臣子,闻君父丧,当致其哀,又何请?设不见许,可但已乎?”
遂服衰,朝夕哭。
金人义之而弗问。
弁有《送大行文》,略云:“节上之旄尽落,口中之舌徒存。
叹马角之未生,魂消雪窖;攀龙髯而莫逮,泪洒冰天。”
洪晧在冷山,闻之,北向泣血,遣同使者沈珍往燕山,建道场于开泰寺,作《功德疏》云:“故宫为禾黍,改馆徒馈于秦牢;新庙游衣冠,招魂漫歌于楚些。
虽置河东之赋,莫止江南之哀。
遗民失望而痛心,孤臣久絷而呕血。”
金人读之,亦为堕涕,相传诵焉。
是月,龙图阁直学士、致仕杨时卒,年八十三。
起居郎兼侍讲硃震言:“时学有本原,行无玷缺,进必以正,晚始见知。
其撰述皆有益于学者。”
诏有司取时所著《三经义辨》,赐其家银帛二百匹两,后谥曰文靖。
时尚书左仆射赵鼎,素尊程颐之学,一时习者皆聚于朝。
然鼎不及见颐,故有伪称伊川门人以求进者,亦蒙擢用。
丙子,直秘阁、知浔州范直方行尚书刑部侍郎。
五月,辛巳,忠训郎、閤门祗候何藓特迁修武郎,赴大金国军前奉表通问二圣,赐金带一,装钱千缗,官其家二人。
藓,灌子也。
时右仆射张浚奏遣藓至云中见金帅,故有是命。
甲申,尚书礼部侍郎唐煇兼权兵部侍郎。
张浚至潭州。
初,浚自建康西上,而枢密副都承旨、沿江制置副使马扩自武昌召归,乃以为都督行府都统制。
浚行至醴陵,狱囚数百人,尽杨太遣为间探者,安抚使席益传致远县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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