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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一十六(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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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果尔,当优与宫,以劝来者。

谍言固未可信,若此等人来归,方见敌情。”

沈与求曰:“若敌诚衰,来者众,则敌情审矣。”

丁丑,诏:“纳粟别作名目授官人,毋得注亲民、刑法官,已授者并罢;自今到部隐漏不实者,抵其罪。”

时论者谓:“县令,民之师帅,刑罚之官,人命所系,不可轻以授人。

比年军兴,以纳粟得官者,不谓之纳粟,或以上书文理可采,或作献纳助国,与理选限。

原朝廷之意,欲激劝其乐输,使得为官户,而铨曹别无关防之法,近年以来,固有得县令,亦有得司法者。

此曹素未尝知政务,直以多资,一旦得官,若遂使之临县议刑,其不称职必矣。

欲下吏部立法关防,仍先改正。”

故有是旨。

癸酉,金颁历于高丽。

丁丑,金太皇太后赫舍哩氏崩,後上尊谥曰钦献皇后,葬睿陵。

己卯,起复徽猷阁待制、都督府参议、权川陕宣抚副使邵溥试尚书礼部侍郎。

癸未,尚书左仆射兼监修国史赵鼎上《重修神宗实录》二百卷。

乙酉,高丽、西夏及刘豫并遗使贺金主万寿节。

金主本七月七日生,以同皇考忌日,改用正月十七日。

丙戌,尚书右仆射张浚辞往荆、襄视师。

浚以敌势未衰,而刘豫复据中原,为谋叵测,奏请亲行边塞,部分诸将,以观机会,帝许之。

浚即张榜声豫叛逆之罪。

时淮东宣抚使韩世忠驻军承、楚,淮西宣抚使刘光世屯太平州,江东宣抚使张俊屯建康府,而湖北、京西招讨使岳飞在鄂州,朝论以为边防未备,空阙之处尚多。

浚独谓:“楚、汉交兵之际,汉驻兵殽、渑间,则楚不敢越境而西,盖大军在前,虽有它歧捷径,敌人畏我之议其后,不敢逾越而深入。

故太原未陷,则粘罕之兵不复济河,亦以此耳。

而论者多以前后空阔为忧,曾不议其粮食所自来,师徒所自归,岂必环数千里之地尽以兵守之,然后可安乎!”

浚既白于帝,又以告之同列,惟帝深以为然。

戊戌,都督行府奏:“乞将大姓已曾买官人,于元名目上升转。

文臣迪功郎升补承直郎一万五千缗,特改宣教郎七万缗,通直郎九万缗。

武臣进义校尉升补修武郎二万二千缗,保义郎已上带閤门祗候三万缗,武翼郎已上带閤门宣赞舍人十万缗。

已有官人特赐金带五万缗。

并作军功,不作进纳,仍与见缺差遣,日下起支请给,其家并作官户,见当差役科敷并免。

如将来参部注拟资考、磨勘改转、廕补之类,一切并依奏补出身条法施行,仍免铨试;金带永远许系。”

从之。

二月,壬寅,都督府奏改江、淮营田为屯田。

先是言屯田者甚众,而行之未见其效。

会张浚出行动,因出户帖钱二十万缗为本。

浚请应事务并申行府措置,俟就绪日归省部,许之。

于是官田、逃田并行拘籍,依民间例召庄客承细,每五顷为一庄。

客户五家相保共佃,一人为佃头。

每客,官给牛五具,种子、农器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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