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二十六(第4页)
而行可之榇,挈之往中京,乃不果发。
纵之榇,金人差丁役舆致,令臣护之以来,臣谨置之临安府城外妙行寺。
而臣之随行使臣有吕达者,本婺州人,亦病死于北界。
欲望圣慈,以死事之臣如过庭辈七八人,其间恐未有经褒赠者,令有司检举,特推恤典,使纵之亲戚迎护其榇,而官助之葬,下以慰忠义之魂于九原,上以副陛下不忘臣下之心,庶可激励天下仗节死难之义。”
乙巳,修武郎硃弁自金国还行在。
弁奏硃邵、史抗、张忠辅、高景平、孙谷、傅伟文、硃勣、李舟、僧宝真、妇人丁氏、晏氏、卒阎进节义于朝,乞优恤。
邵,府谷人,靖康初,以秉义郎知震威城,其死节甚伟。
抗,济源人,为代州沿边安抚副使;忠辅为将领。
守崞县;景平,崞县人,为隆德府部将;谷,朔宁人,为益府属;皆以宣、靖间死事。
宝真,五台山僧,靖康中尝召对,俾聚兵谋敌。
金人生执,欲降之,宝真曰:“我既许宋皇帝以死矣,岂妄言邪!”
临刑,色不变,北人嗟异。
丁氏,度五世孙,尝适人,后为敌所掠,欲妻之,丁氏骂敌不从,绝于梃下。
至是弁裒其事上之,疏入,不报。
壬子,礼部言今岁南效应罢孟冬朝献景灵宫之礼,从之,自是以为例。
九月,戊午,复宁远、万宁、宜伦三县为吉阳、万安、昌化军,并免隶琼州,仍以军使兼知倚郭县事。
甲子,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权直学士院洪晧出知饶州。
时金人来取赵彬辈三十人家属,诏归之。
晧曰:“昔韩起谒环于郑,郑小国也,能引谊不与。
金既限淮,官属皆吴人,留不遣,盖虑知其虚实也。
彼方困于蒙古,姑恃强以尝中国,若遽从之,彼将谓秦无人而轻我矣。
若恐以不与之故致渝盟誓,宜谓之曰:‘俟渊圣皇帝及皇旅归乃遣。
’。
秦桧大怒。
晧又言:“王伦辈以身徇国,弃之不取,缓急何以使人?”
初,桧在完颜昌军中,昌围楚州久不下,欲桧草檄谕降,有实讷者,在军知状。
晧与桧语及金事,因曰:“忆实讷否?别时托寄声。”
桧色变而罢。
翌日,侍御史李文会即奏:“晧顷事未勔之婿,夤缘改官,以该讨论,乃求奉使。
比其归也,非能自脱,特以和议既定,例得放归。
而贪恋显列,不求省母。
若久在朝,必生事端,望与外任。”
桧进呈,因及宇文虚中事。
帝曰:“人臣之事君,不可以有二心。
为人臣而二心,在《春秋》皆所不赦。”
乃命黜晧。
丁卯,御史中丞兼侍讲罗汝楫试吏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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