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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二十六(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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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帝谓大臣曰:“浙东、福建被水灾处,可令监司躬往,悉力赈济,务使实惠及民,毋为文具。”

时江、浙、福建同日大水。

建州水冒城而入,俄顷深数丈,公私庐舍尽坏,溺死数千人。

严州水暴至,城不没者数板,右奉议郎、通判州事洪光祖,集舟以援民,且区处山阜,给之薪粥,卒无溺者。

衢、信、处、婺等州,民之死者甚众。

丙申,右武大夫、华州观察使、提举佑神观白锷,特刺面配万安军。

时闽、浙大水,锷乃自北方从太后归者,宣言燮理乖缪,洪晧名闻中外,顾不用!

太师秦桧闻之,奏系锷大理寺。

锷馆客张伯麟尝题太学壁曰:“夫差,尔忘越王之杀而父乎!”

伯麟亦下狱。

狱具,锷坐因伯麟尝问何故不用廉访使,锷答以任内臣作耳目,正是祖宗故事,恐主上不知,因出言指斥,乃有是命。

伯麟亦杖脊,刺配吉阳军。

御史中丞詹大方即奏晧与锷为刎颈交,更相称誉,诳惑众听。

时晧以徽猷阁直学士知饶州。

丁酉,诏晧提举江州太平观。

秋,七月,庚戍朔,知濠州李观民以赴任上殿,帝戒以毋招集流亡,恐金人启衅也。

旋以语宰执,俾申谕之。

壬子,秘书省正字吴芾、何逢原并罢。

殿中侍御史汪勃言:“芾与潘良能结为死党,变乱是非;逢原因蓝公佐之回,揣见和议少变,乃公肆异论,求合流俗。

二人者不罢黜,缓急之际,必为国家之害。”

乃以芾通判处州,逢原通判池州。

丁巳,诏:“与国同姓者不得二名。”

命有司改作祭器,三年乃成。

庚申,复置梅州。

先是诸军请衣赐,所差使臣多以弊朽易取良缣,而诸军所得皆怯薄者。

至是诏户部委官封记,仍令总领所差官偕本军使臣同领,以绝其弊。

秘书省旧有提举官,见《麟台故事》。

少监游操,言肇建新省,望依故事,旋诏以礼部侍郎秦熺兼之。

操,建阳人也。

辛酉,升蜀州为崇庆军,以帝始封之地故也。

庚午,金建原庙于东京。

丙子,帝幸秘书省,太师、尚书左仆射、监修国史秦桧,率百官及实录院官奉迎。

帝遂幸秘阁,召群臣观晋、唐书画,三代古器。

还,御右文殿,赐群臣茗饮,从官坐于堂上,省官席于庑下。

八月,癸未,金主杀其子魏王道济。

庚寅,直显谟阁、两浙转运副使李椿年权尚书户部侍郎。

癸巳,召尚书左司郎中林保、国子司业宋之才入对,以保权尚书吏部侍郎,之才权礼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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