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二十八(第8页)
辛卯,帝亲飨太庙,至櫺星门,降辇,步趋斋殿,虚小次不入。
壬辰,合祀天地于南郊,大赦。
甲辰,诏诸郡行乡饮酒之礼以取士。
先是司农卿汤鹏举言:“举人多冒贯求试,请于未下科诏前,令州县长吏籍定来岁当应举人名,州县学职事覆实,申教授预先引保,委无伪冒,然后许赴乡饮酒。
若临时投状射保者,并不收试。”
事下礼部。
至是颁行焉。
金主出猎。
十二月,己酉朔,还京。
壬子,军器监王会权尚书兵部侍郎。
金平章政事亮,与其党既定逆谋,欲得护卫图克坦额埒楚克、布萨思恭、近侍局直长大兴国为内应。
亮先以女许字额埒楚克之子,而思恭微贱时为宗干所周恤,擢置宿卫,亮知其怀旧恩,密谓之曰:’我有一言欲告君久矣,恐泄于人,未敢也。”
思恭曰:“肌肉之外,皆先太师所赐。
苟有补于大王,死不敢辞。”
亮曰:“主上失道,吾将行废立,必得君为助乃可。”
思恭许之。
亮复以告额埒楚克,额埒楚克素凶暴,闻之甚喜,曰:“何不早告我!
废立之事,亦男子所为。
主上不能保天下,人望所属,惟在阿家。
今日之谋,乃我素志也。”
亮既结护卫,而金主所亲信惟大兴国,未尝轻去左右,每逮夜,金主就寝,兴国时从主者取符钥归家,主者即以付之,听其出入以为常。
先是兴国尝荐罗卜藏于亮,亮用为令史,乃使罗卜藏结兴国。
既而知其可与谋,乃邀至卧内,令解衣,欲与之俱卧,意有所属者。
兴国固辞不敢,曰:“即有使,惟大王之命。”
亮曰:“主上无故杀胙王元,又杀皇后,乃以元财赐阿兰,既又杀阿兰,遂以赐我,我深以为忧。”
兴国曰:“是固可虑也。”
亮曰:“朝臣旦夕危惧,皆不自保。
向者我生日,因皇后附赐物,君遂被杖,我亦见疑,主上尝言会须杀君,我与君皆将不免。
宁坐待死,何如举大事?我与大臣数人计已定矣。”
兴国曰:“如大王言,事不可缓也。”
乃约以初九日起事。
丁巳夜,布萨思恭、图克坦额埒楚克内直,亮及其妹夫图克坦贞及秉德、乌达等会于唐古辨家。
辨因置馔,众皆恇惧不能食,辨独饱食自若。
二鼓,兴国窃符,矫诏开宫门召唐古辨,守门者以辨为金主之驸马,不疑,内之,亮等怀刃随入。
及殿门,卫士觉其异,辨等抽刃劫之,莫敢动。
至寝殿,金主闻步履声,咄之,众皆却立。
思恭曰:“事至此,不进得乎!”
乃相与排闼而入。
金主索榻上常所置佩刀,已为兴国先取投榻下矣。
额埒楚克先持刃进弑,思恭次之,金主仆,亮复刃之,血溅其面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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