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第8页)
丁亥,鄂州驻答刂御前诸军都统制田师中等言武冈军徭人已平,请于其所侵省地置一县,以新宁为名,从之。
己丑,右通直郎、通判广州刘景知台州。
景,旦弟也。
时台州阙守,州人诣御史台举右朝请大夫、通判州事管镐。
镐,师仁兄孙也。
侍御史董德元奏:“罪人李光之子名孟津者,其继母乃镐之妹,故鼓率士民,举镐为知州,镐纵而不禁。
请将镐先次放罢,以破其奸计,并议孟津鼓煽之罪。”
辛卯,诏镐放罢,孟津绍兴府羁管。
李光之得罪也,其弟宽亦被罗织,除名勒停。
长子孟传、中子孟醇皆侍行,死贬所。
仲子孟坚以私史事对狱,掠治百馀日,除名,编管。
孟津,其季也,至是亦抵罪,田园居第悉籍没,一家残破矣。
辛丑,敷文阁直学士王会复为尚书兵部侍郎。
五月,丁未朔,日有食之。
癸丑,金南京大内火。
乙卯,金主命判大宗正事如上京,奉迁太祖、太宗梓宫。
乙丑,金主使正议大夫、守秘书监兼右谏议大夫李通、广威将军、充群牧副使耶律隆,来贺天申节。
丙寅,金主如大房山,营山陵。
六月,庚辰,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兼权参知政事郑仲熊罢。
侍御史董德元言:“仲熊素行贪秽,众所共闻。
旧在李光门下,赃污狼籍,密令侄时中与背驰之党日夕相通,招权纳货,几天虚日。
近者沈长卿以谤讪被乡人讼送棘寺,而陈祖安最为长卿密交,仲熊令时中营救祖安,故言语文字,州县并为隐匿,及至棘寺,得以脱免。”
右正言**言:“李光,误国之大奸也,仲熊未第时,尝托其门,光与之定交,沈长卿与光庶婢之子陈祖安为狎邪之友。
如谤讪之事,仲熊特为救免,深恐启后来狂言妄语之弊。”
德元等又言:“近日大金遣使庆贺生辰,南北敦好已久,陛下屡降诏旨,馆遇使客,务加周旋。
仲熊既被旨押宴,对客蹇傲,略无和颜,酒行匆遽,顷刻而罢。
误国之深,莫甚于此,请即行罢黜,屏之远方。”
疏六上,仲熊亦求去,乃诏仲熊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职名依旧。
辛巳,尚书礼部侍郎兼权直学士院汤思退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
丁亥,侍御史兼侍讲董德元试尚书吏部侍郎,右正言兼侍讲**试礼部侍郎。
丙戌,金主登宝昌门观角牴,百姓纵观。
乙未,金主命右丞相布萨思恭等奉迁山陵及迎永寿宫太后。
癸卯,诏改岳州为纯州,岳阳军为华容军。
先是左朝散郎姚岳言:“乱臣贼子侵叛,州郡不幸污染其间,则当与之惟新。
今岳飞躬为叛乱以干天诛,湖、湘、汉、沔,皆其生时提封之地,而巴陵郡独为岳州,以叛臣故地,又与姓同,顾莫之或改。”
事下本路诸司。
于是直秘阁、知荆南府孙汝翼等言:“按《水经》,汨水西径罗县,与纯水合。
罗县,即今巴陵郡是也。
纯之为字,有纯臣之义焉,其言纯粹、纯白、纯常,皆静一不杂之义,足以洗叛臣之污。”
故有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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