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一(第2页)
庚辰,金主御宣华门观迎拂,赐诸寺僧绢五百匹,彩五十段,银五百两。
辛巳,金改定内外诸司印记。
辛卯,参知政事魏良臣罢,为资政殿学士、知绍兴府。
先是侍御史汤鹏举言:“良臣人品凡下,天资凶险,率意任情,浮躁浅陋。
通判以下差遣,已得旨令吏部差注,必留堂除以市私恩。
台谏之论列人才,良臣引用私亲赵公智,必欲庇之,是恨台谏不与之为支党也。
廷尉之禁勘公事,良臣改正富人胡迈奏补,必欲从之,是使狱官与之容私也。
议论于同寅之间,则愚而好自用;奏对于君父之间,则贱而好自专。
迹其所为,稍若假以岁月,授以权柄,殆有甚于秦桧。”
于是良臣亦抗章求去,乃有是命。
乙未,左朝请大夫、新知汉州陈康伯试尚书吏部侍郎。
金司徒张通古致仕。
庚子,金主谒山陵;辛丑,还都。
三月,壬寅朔,金始定职事朝参等格,仍罢兵卫。
甲寅,诏:“比缘军兴,令宰相兼枢密院使,典掌机务;今边事已定,可依祖宗故事,宰相更不兼领。”
戊午,权刑部尚书韩仲通守户部尚书,仍兼权知临安府;敷文阁待制、新知信州周三畏试刑部尚书。
己未,资政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万俟禼参知政事。
癸亥,太尉、奉国军节度使、御前诸军都统制、知兴州吴璘开府仪同三司。
丙寅,诏曰:“朕惟偃兵息民,帝王之盛德;讲信修睦,古今之大利;是以断自朕志,决讲和之策。
故相秦桧,但能赞朕而已,岂以其存亡而有渝定议耶!
近者无知之辈,遂以为尽出于桧,不知悉由朕衷,乃鼓唱浮言以惑众听,至有伪造诏命,召用旧臣,献章公车,妄议边事,朕实骇之。
仰惟章圣皇帝子育黎元,兼爱南北,肇修邻好,二百馀年,戴白之老,不识兵革。
朕奉祖宗之明谟,守信睦之长策,自讲好以来,聘使往来,边邮绥静,嘉与宇内共底和宁。
内外大小之臣,其咸体朕意,恪遵成绩,以永治安;如敢妄议,当置重典!”
自秦桧死,金人颇疑前盟不坚;会荆、鄂间有妄传召张浚者,敌情益疑。
于是参知政事沈该言:“向讲和息民,悉出宸衷,远方未必究知,谓本大臣之议,惧复用兵,宜特降诏书,具宣此意,远人闻之,当自安矣。”
时参知政事万俟禼,签书枢密院事汤思退,言皆与该合,乃下是诏。
夏,四月,甲申,刑部开具自去岁郊祀后监司、郡守尝被台劾之人:直龙图阁赵士粲彡,直徽猷阁龚鋈,直秘阁郑侨年、郑震、郑霭、高百之、张永年、王晌、孙汝翼,直敷文阁方滋,共十人。
诏并夺职。
先是殿中侍御史周方崇言:“延阁寓直,所以待英俊而宠劳能,请将去岁郊祀后臣僚论列放罢监司、郡守等人并镌落职名,非徒奸恶有所警惧,而委任责成见带贴职之人,实为荣耀。”
故有是命。
庚寅,翰林学士兼侍读陈诚之假资政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充贺大金上尊号使;吉州刺史、知閤门事苏华假崇信军节度使、领閤门事,副之。
诚之三至北庭,颇见信,后有往聘者,必问其安否云。
癸巳,诏:“武学生以八十人为额,上舍十五人,内舍二十五人,外舍四十人,置博士、学谕各一员。”
末几,诏:“学生百员为额。”
甲午,诏:“诸路州军自今不得奏祥瑞。”
帝尝曰:“前大理寺狱空,不许上表称贺,甚为得体。
比年四方奏祥瑞,皆饰空文,取悦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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