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一(第5页)
坐失事机二十馀年,有识痛心。
失贤才不用,政事不修,形势不立,而专欲受命于敌,适足启轻侮之心而正坠其计中。
臣愿陛下深思大计,复人心,张国势,立政事,以观机会,未绝其和,而遣一介之使与之分别曲直逆顺之理,事必有成。”
万俟禼、汤思退见之,大怒,以为金未有衅,而浚所奏乃若祸在年岁间者。
汤鹏举即奏:“浚身在草上,名系罪籍,要誉而论边事,不恭而违诏书,取腐儒无用之常谈,沮今日已行之信誓,岂复能为国家长虑!
徒以闲居日久,以冀复用。
议者以为前此权臣尝被其荐,故虽致人言,犹窜近地。
况浚近得旨归葬于蜀,尚坚异议,以唱率远方之人,虑或生患。
望屏之远方,以为臣下不忠之戒。”
故有是命。
闰十月,己亥朔,汤思退言昨日张浚行遣极当,帝曰:“浚用兵,不独朕知,天下皆知之。
如富平之败,淮西之师,其效可见。
今复论兵,极为生事。
且太祖以神武定天下,亦与契丹议和。”
陈诚之曰:“浚论事颇有不当,如石晋因契丹之力以自立,其势不得不与之和,此桑维翰之功也。
及景延广用事,遽以翁孙之礼待之,契丹遣使问曲直,延广对使者云:‘晋有横磨剑十万口,翁欲战则来。
’石晋之祸自此始。
浚不罪延广而谓维翰不当与契丹和好,甚无谓。”
帝曰:“耶律德光入汴,首以此言数延广罪。”
诚之曰:“浚永州之命,甚塞众议。”
帝曰:“不如此,议论不定。”
庚子,秘阁修撰、知婺州辛次膺权尚书礼部侍郎。
辛丑,宗正少卿李琳为贺大金正旦使,秉义郎、侍卫马军司干办公事宋均副之;尚书左司郎中葛立方为贺生辰使,閤门宣赞舍人梁份副之。
丙午,诏:“廉州岁贡珠,虽祖宗旧制,闻取之颇艰,或伤人命。
自今可罢贡,幸丁纵其自便。”
帝谓宰执曰:“朕尝读太祖《实录》,见刘鋹进珠子马鞍,太祖知刘鋹所采珠子甚多,日役幸丁数千人,死者不少。
朕以为珠子非急用之物,既是难得,且伤人命,故特令罢贡,以为一方无穷之利。”
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建武军承宣使、新江南西路马步军副都总管董先卒于鄂州。
徽猷阁直学士致仕胡寅卒于衡州。
十一月,丙子,左从事郎、主管礼兵部架阁文字杜莘老充敕令所删定官。
先是诏以星变求言,莘老上书论:“彗,戾气所生,历考史牒,多为兵兆。
国家为息民通和,而将骄卒惰,军政不肃。
今因天戒以修人事,思患预防,莫大于此。”
因陈时弊十事。
丙戌,知盱眙军吴说奏请禁止采〈虫咸〉。
帝曰:“暴殄天物,诚为可禁。
第贫民以此为生,一旦禁止,恐致失业。
古之圣人,先仁民而后爱物,今但令官司不得买〈虫咸〉,民间从其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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