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七(第7页)
永惟古先极治之朝,置鼓以延敢谏,立木以求谤言,故下情不塞于上闻,而治功所由兴起也,朕甚慕之。
况今荐绅之士,咸怀忠良,刍荛之言,岂无一得!
朕躬有过失,朝政有缺遗,斯民有休戚,四海有利病,凡可以佐吾元元,辅朕不逮者,皆朕所乐闻。
朕方虚怀延纳,容受直辞,言而可行,赏将汝劝,弗协于理,罪不汝加。
悉意陈之,以启告朕,毋隐毋讳,毋惮后害。
自今时政阙失,并许中外士庶直言极谏,诣登闻检、鼓院投进;在外于所在州军实封附递以闻。”
丁亥,诏胡铨复元官,差知饶州。
礼部侍郎黄中等言:“奉圣旨,太上皇帝有诏,却五日之朝,朕心未安,令有司官详议。
臣等今议,除朔、望皇帝诣德寿宫朝见外,请于每月初八并二十二日朝见,并如宫中之仪。”
诏从之。
壬辰,殿中侍御史张震言:“绍兴二年诏书略曰:‘昔我太祖皇帝尝令百官轮次面对,自今后,行在百官日轮一员面对,朕当虚伫以听其言,且观其行。
’陛下初承圣绪,望举行旧典,诏日官日以序进,则数日之间,议论毕陈,而贤愚可以概见。
俟其既周,即复依旧五日轮对。”
诏从之。
帝手书召判建康府张浚。
既见,帝改容曰:“久闻公名,今朝廷所赖惟公。”
浚言:“人主以务学为先,人主之学,以一心为本。
一心合天,何事不济!
所谓天者,天下之公理而已。
必兢业自持,使清明在躬,则赏罚举措,无一不当。
人心自归,强邻自服。”
帝竦然曰:“不当忘公言。”
浚见帝天锡英武,力陈和议之非,劝帝坚意以图事功。
于是加浚少傅,进封魏国公,除江淮宣抚使,节制屯驻军马。
秋,七月,壬寅,诏曰:“永惟邦本,实在斯民。
民之休戚,实系守令。
太上皇帝精择循良,留神惠养,垂及眇躬,其敢怠忽!
咨尔分土之臣,毋滋讼狱,毋纵吏奸,毋夺民时以重土木,毋掊民财以资饷遗。
有一于此,必罚毋赦。
至于俾民安其田里,愁叹不生,增秩赐金,若古典则。”
丁未,赐知临安府赵子潚御札,罢京尹供食善营办。
帝曰:“更宜子细求访,应有扰民之事,一一条具开奏。
如停罢供馈等,所省钱二万馀贯,可尽与民间除去科扰。”
戊申,诏追复岳飞元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
庚申,金尚书左丞相晏致仕。
壬戌,诏:“将届圣节,诸路监司、州军应合进金银钱绢等,缘天申圣节已行进奉,合进之数,权与蠲免。”
金边帅以檄至盱眙,达通和之意,宜各守元立封疆,边臣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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