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八(第10页)
帝意遂定。
浚在道,闻王之望行,上疏力辩其失曰:“自秦桧主和,阴怀他志,卒成前年之祸。
桧之大罪未正于朝,致使其党复出为恶。
臣闻立大事者,以人心为本。
今内外之议未决,而遣使之诏已下,失中原将士四海倾慕之心,他日谁复为陛下用命哉!”
庚戌,金百官请上尊号;金主不许。
诏:“中都、平州及饥荒地并经契丹剽黥有质妻卖子者,官为收赎。”
金尚书左丞翟永固乞致仕,不许,壬子,罢为真定尹。
尚书省奏:“永固自执政为真定尹,其伞盖当用何制度?”
金主曰:“用执政制度。”
遂著为令。
癸丑,以胡昉、杨由义为使金通问国信所审议官。
金罢贡金线段匹。
甲寅,金以尚书右丞赫舍哩良弼为左丞,吏部尚书石琚参知政事。
琚固辞,金主曰:“卿之才望,无不可者,何以辞为!”
十二月,己未,尚书左仆射、平章事陈康伯罢。
乙丑,张浚入见,力言金未可与和,请帝幸建康以图进兵。
帝乃手诏王之望待命境上,令胡昉等先往谕金帅以四州不可割之意;如必欲得四州,则当追还使人,罢和议。
戊辰,除硃熹为武学博士。
时汤思退等主和议,近习曾觌、龙大渊用事。
熹三札所陈,不除前所上封事之议,而语益剀切,思退等皆不悦,故除是职。
寻与洪适论不合而归。
丁丑,以汤思退为尚书左仆射,张浚为右仆射,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浚仍都督江淮东西路军马。
金主猎于近效,以所获荐山陵,自是岁以为常。
辛巳,金以苏保衡为尚书右丞。
除胡铨为宗正少卿;乞补外,不许。
时金将富察特默、大周仁、萧琦降,并为节度使。
铨言:“受降自古所难。
今金三大将内附,优其部曲以系中原之心,善矣。
然处之近地,万一包藏祸心,或为内应,后将噬脐。
愿勿任以兵柄,迁于湖广以绝后患。”
永康陈亮上《中兴五论》,力排和议,不报。
金太师、尚书令张浩薨。
金主辍朝一日,谥文康。
先是近侍有请罢科举者,金主曰:“吾见太师议之。”
浩入见,金主曰:“自古帝王有不用文学者乎?”
浩对曰:“有。”
曰:“谁欤?”
浩曰:“秦始皇。”
金主顾左右曰:“岂可使我为始皇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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